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独立费)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查阅: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

输入计算基数(万元)
打折折扣(%)
名称计费基数收费金额(万元)折后金额(万元)计算公式
编制项目投资估算估算投资额0.000.00
编制设计概算估算投资额0.000.00
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建安造价0.000.00
勘察招标代理估算投资额0.000.00
设计招标代理估算投资额0.000.00
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建安造价0.000.00
施工招标代理建安造价0.000.00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建安造价0.000.00
造价审核-核增减5%以下建筑类送审结算价0.000.00
造价审核-核增减5%以下安装类送审结算价0.000.00
造价审核-核增减5%以上建筑类核减或核增额0.000.00
造价审核-核增减5%以上安装类核减或核增额0.000.00
钢筋及预埋件钢筋量0.000.00

计算范围
(1) 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内的(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 (2) 核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超过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 (3) 项目核减、核增部分分别计算审核费用,核增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审核费用; (4) 房修、园林、装饰工程按“安装类” 收费,其他工程按“建筑类”收费;
计算公式
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