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其他项目(031009)

 


  说明

  关于按系数计算的各项费用的规定:
  1.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0%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10%、机械与仪器仪表费占50%。
  2.空调水系统调整费按空调水系统工程(含冷凝水管)人工费的10%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10%、机械与仪器仪表费占50%。。
  3.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3.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53%、机械费占7%。单独承担的室外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该费用。
  4.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操作基准面6m以内考虑的,超过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其费用中人工费占70%、材料费占18%、机械费占12%。

操作高度(m)

≤10

≤30

≤50

系数

0.10

0.20

0.50

  5.建筑超高增加费,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6.5%、机械费占63.5%。

建筑高度(m)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建筑层数(层)

≤12

≤18

≤24

≤30

≤36

≤42

≤48

≤54

≤60

按人工费的%

2.4

4.0

5.8

7.4

9.1

10.9

12.6

14.3

16.0

  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相应部分人工费的10%计算。
  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相应部分人工费的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