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
1.《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726-2011;
2.《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2011;
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185-2019;
5.《石油化工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45-2011;
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2008;
7.《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8923.2-2008;
8.《橡胶衬里.第一部分设备防腐衬里》GB18241.1-2014;
9.《乙烯基酯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0-2010;
10.《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11.《砖板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6-90;
12.《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90;
13.《耐酸砖》GB/T8488-2008;
14.《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11835-2016;
15.《设备与管道绝热-保温》08K507-1、08R418-1;
16.《管道与设备绝热-保冷》08K507-2、08R418-2;
17.《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17794-2008;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1-2000;
1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第三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JD-203-2006;
20.《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4.3-2008;
21.《化工安装工程防腐、绝热劳动定额》LD/T76.8-2000;
22.《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第十二册《防腐蚀、绝热工程》TY02-31-2021。
三、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刷油、防腐蚀工程按人工费的6%;绝热工程按人工费的10%;其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53%、机械费占7%。
2.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操作基准面6m以内考虑的,超过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其费用中人工费占70%、材料费占18%、机械费占12%。
操作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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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0
|
≤50
|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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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0.20 |
0.50 |
3.建筑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6.5%、机械费占63.5%。
建筑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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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60
|
≤80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0
|
建筑层数(层)
|
≤12
|
≤18
|
≤24
|
≤30
|
≤36
|
≤42
|
≤48
|
≤54
|
≤60
|
按人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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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4.0
|
5.8
|
7.4
|
9.1
|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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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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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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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四、金属结构说明:
1.大型型钢钢结构:H型钢钢结构或钢板焊接BH结构任何一边大于300mm以上的型钢结构,均以“10m2”为计量单位;
2.管廊钢结构:除管廊上的平台、栏杆、梯子以及大型型钢以外的钢结构均为管廊,以“100kg”为计量单位;
3.一般钢结构:除大型型钢和管廊以外的其它钢结构,如:平台、栏杆、梯子、管道支吊架及其他金属构件等,均以“100kg”为计量单位;
4.由钢管组成的金属结构,执行管道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