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一册《信息通信设备及线缆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有线接入用户通信安装工程。包括:室外通信线路、光纤入户、用户通信设备及线缆安装与测试。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139-2019;
2.《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140-2005;
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19:
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2018;
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2015;
6.《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171-2016;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16;
9.《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
10.《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
11.《宽带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5206-2014;
12.《宽带光纤接入工程验收规范》YD5207-2014。
13.《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5178-2017;
14.《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21。
三、执行说明
1.本册定额建筑物外的施工测量单列项目,建筑物内施工测量的工作量均包含在各施工项目中,不单列项目。
2.本册定额不包括“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需要时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的相关项目。
3.本册不含土石方、管道基础、管道包封、路面开挖及恢复项目,执行《市政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4.本册通信杆路、顶管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
5.本册墙、板打孔洞、开槽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
6.对于通信管道工程和通信线路工程,当工程规模较小时,人工工日以总工日为基数进行调整:
(1)单项工程总工日在100工日以下时,人工乘以系数1.15;
(2)单项工程总工日在100工日以上、250工日以下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7.本册定额不含施工用水、电、蒸汽消耗量,此类费用在设计概算、预算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按实计列。
8.本册定额中凡未注明计量单位的尺寸数字均为毫米(mm)。
四、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措施项目费;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3.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53%、机械费占7%。
2.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距离操作基准面超过6m时,超出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其中人工费占70%、材料费占18%、机械费占12%。
操作高度(m)
|
≤10
|
≤30
|
≤50
|
系数
|
0.10 |
0.20 |
0.50 |
3.建筑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费占36.5%、机械与仪器仪表费占63.5%。
建筑高度(m)
|
≤40
|
≤60
|
≤80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0
|
建筑层数(层)
|
≤12
|
≤18
|
≤24
|
≤30
|
≤36
|
≤42
|
≤48
|
≤54
|
≤60
|
按人工费的%
|
2.4 |
4.0
|
5.8
|
7.4
|
9.1
|
10.9
|
12.6
|
14.3
|
16.0
|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相应部分人工费的10%计算。
5.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相应部分人工费的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