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自动化控制仪表不适用于建筑智能化。内容包括过程检测仪表,过程控制仪表,机械量监控装置,过程分析及环境监测装置,安全、视频及控制系统,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试验,仪表管路敷设、伴热及脱脂,自动化线路、通信设备,仪表附件安装制作,仪表盘、箱、柜、附件安装与制作等过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
2.《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
3.《全国统-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2006;
4.《自控安装图册》HG/T 21581-2012;
5.《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2019;
6.《石油化工仪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SH/T3551-2013;
7.《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TY02-31-2021;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本册定额施工内容只限单体试车阶段,不包括无负荷和符合试车;不包括单体和局部试运转所需水、电、蒸汽、气体、油(脂)、燃料等,以及化学清洗和油清洗及蒸汽吹扫等。
2.电气配管、支架制作与安装、接地系统,供电电源、UPS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管道切断、法兰焊接、短管加拆等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仪表设备与管路的保温保冷、防护层的安装及保温保冷层、防护层的防水、防腐工作,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3.5%。其费用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53%、机械费7%。
2.在建筑物层数大于6层或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上进行安装时,应以全部工程量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建筑超高增加费,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机械与仪器仪表费占65%,系数见下表。
建筑高度(m)
|
≤40
|
≤60
|
≤80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0
|
建筑层数(层)
|
≤12
|
≤18
|
≤24
|
≤30
|
≤36
|
≤42
|
≤48
|
≤54
|
≤60
|
按人工费的%
|
2.2 |
3.7 |
5.4 |
6.9 |
8.5 |
10.1 |
11.7 |
13.3 |
14.9 |
3.操作高度综合取定在操作基准面6m以内,超出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0%、材料费占28%、机械费占12%。操作高度大于50m时,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
操作高度(m)
|
≤10
|
≤30
|
≤50
|
系数
|
0.10 |
0.20 |
0.50 |
注:施工降效仅限于现场安装部分,控制室安装不计算。
五、有关说明:
1.本册定额人工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规定范围内的超运距用工、操作高度降效、配合单体试运转、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材料消耗包括用于工程上的主要材料(主材)、实体辅助材料和非实体消耗材料、校验材料和其他材料,所列材料包括施工损耗。
3.校验材料费指仪表在校验和试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零星消耗品、摊销材料费。摊销材料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及管线、阀门、法兰、加工配件及一些附件。
4.机械台班和仪器使用台班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和装备综合取定,如实际情况与定额不一致,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