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030904)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点型探测器、线型探测器、按钮、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空气采样型探测器、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消防广播(扬声器)、消防专用模块(模块箱)、区域报警控制箱、联动控制箱、远程控制箱(柜)、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联动控制主机、消防广播及电话主机(柜)、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备用电源、电池主机柜、报警联动控制一体机 、应急照明装置的安装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
  三、本章均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压接端头(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2.本体调试。
  四、有关说明
  1.安装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2.闪灯执行声光报警器。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报警控制器按点数执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
  (2)探测器模块按输入回路数量执行多输入模块安装。
  (3)剩余电流互感器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应急照明装置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安装和应急电源分配电装置安装。急照明控制器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消防应急照明器具、消防应急灯具专用电源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安装中不包括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内容。
  6.消防广播及对讲电话主机包括功放、录音机、分配器、控制柜等设备。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火灾报警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点型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个”“对”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红外光速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
  三、线型探测器依据探测器长度、信号转换装置数量、报警终端电阻数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别以“m”“台”“个”为计量单位。
  四、空气采样管依据图示设计长度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依据探测回路数按设计图示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区域报警控制箱、联动控制箱、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联动控制主机、报警联动一体机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区分不同点数、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智能应急及疏散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智能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电源分配电装置按图示以“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