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九册《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
5.《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245:2016;
6.《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51-2003;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
9.《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0.《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2010;
12.《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1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
15.《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6-2013;
1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00: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1-9 2006:
18.《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第九册《消防安装工程》TY02-31-2021。
三、界限划分:
1.消防系统室内外管道以入口处阀门为界;无入口处阀门时以建筑物(构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厂区范围内的装置、站、罐区的架空消防管道执行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3.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以与市政给水管道碰头点(井)为界。
四、执行说明:
1.阀门、气压罐安装,消防水箱、套管、支架制作安装(注明者除外),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室外埋地消防管道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中室外给水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2.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不锈钢管、铜管管道安装,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5.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剔槽、凿洞及恢复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8.凡涉及管沟、基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预制安装、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混凝土支墩的项目,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相应项目,缺项部分执行《市政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五、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3.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53%、机械费占7%。
2.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操作基准面(楼地面)6m以内考虑的,超过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其费用中人工费占70%、材料费占18%、机械费占12%。
操作高度(m) |
≤10 |
≤30 |
≤50 |
系数 |
0.10 |
0.20 |
0.50 |
3.建筑超高增加费: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6.5%、机械费占63.5%。
建筑高度(m)
|
≤40
|
≤60
|
≤80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0
|
建筑层数(层)
|
≤12
|
≤18
|
≤24
|
≤30
|
≤36
|
≤42
|
≤48
|
≤54
|
≤60
|
按人工费的(%)
|
2.4 |
4.0 |
5.8 |
7.4 |
9.1 |
10.9 |
12.6 |
14.3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