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桩基工作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二类。
二、本章项目不包括桩基施工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组装、拆卸船排项目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四、打桩工作平台根据相应的打桩项目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mm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φ>1000mm套用锤重≤5000kg打桩工作平台。
五、搭、拆水上工作平台项目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机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六、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项目均未包括运桩。
七、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另行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构件措施项目包括基础、承台、墩(台)帽、墩(台)身、支撑梁及横梁、墩(台)盖梁、拱桥、梁、板、挡墙、小型构件、桥面铺装、桥头搭板、挂篮等。
九、现浇混凝土构件措施项目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十、本章项目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执行其他分册相关项目。
十一、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二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十二、本章项目模板按部位取定了木模、工具式钢模(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模外),并结合桥梁实际情况综合了不分部位的复合模板与定型钢模项目。
十三、定型钢模板数量包括配件在内,接缝的橡胶板费用已摊入定型钢模板单价中。
十四、现浇梁、板等模板项目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不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执行本章有关项目。
十五、挂篮与0号块扇形支架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十六、桥梁支架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
十七、预制混凝土构件措施定额包括预制梁、柱、板、拱桥构件及小型构件等项目。
十八、构件预制措施项目适用于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十九、预制构件项目未包括胎、地模,需要时执行本章有关项目。
二十、预应力桁架梁预制套用桁架拱拱片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A+6.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三、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四、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五、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到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高度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六、支架堆载预压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未规定时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乘以系数1.1计算。
七、装配式钢支架定额只含万能杆件摊销量,其使用费(4.00元/吨·天),工程量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125kg计算。
八、满堂式钢管支架定额只含搭拆,使用费(4.00元/吨·天),工程量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50kg计算(包括扣件等)。
九、0号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拢段扇形支架的安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十、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以吨·米计算。
十一、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计算: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最大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项目,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5.空心板中空心部分,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十二、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