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印发2017版定额勘误的通知闽建价[2018]42号 |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2017版定额与实施细则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勘误(详附件1-4),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勘误后,定额中的工料机基价、人工费基价、材料费基价、施工机具使用费基价应作相应调整。 二、经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应及时更新数据,软件公司及时做好升级维护。 三、修改后的计价软件,报省造价总站备案。
附件下载 ·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勘误(四).docx · 附件2 《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勘误(续四).docx · 附件3《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勘误(四).doc · 附件4《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勘误(三).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