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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 相关材料综合价格》部分内容第三次勘误的通知闽建价[2018]50号 |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 鉴于《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闽建价〔2017〕58号)中的材料综合价格和编码等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勘误。 本材料综合价格仅供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参考,使用时,编制人可结合市场询价确定相应材料价格。
附件:《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勘误(三).docx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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