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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 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部分内容 第二次勘误的通知 闽建价[2018]33号 |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 鉴于《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闽建价[2017]58号文中的材料综合价格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第二次勘误。 本材料综合价格仅供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参考,编制人可市场询价确定材料价格。 附件:《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部分内容勘误表(二).xls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