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静置设备制作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碳钢平底盖容器、碳钢平底锥顶容器、容器及塔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等的制作与装配。

二、本章定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塔器、换热器等的制作。

2.各种型钢圈、支撑圈及加固圈的揻制。

3.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4.设备附属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5.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

6.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7.工艺评定及产品试板检验。

三、外购件(外协件)按采购价计入主材费。

四、主材利用率

筒体(常压)

圆形平底盖

伞形顶盖

法兰

鞍(支)座

地脚螺栓

接管

≤φ500

>φ500

95%

75%

70%

30%

55%

84%

93%

90%

注:1.金属常压容器套用“筒体(常压)”利用率;

2.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损耗按筒体主材利用率计算,工程量可计入到筒体中;

3.短管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

4.设备法兰制作,按法兰外径的尺寸计算主材利用率;外购法兰按成品外购件计算;

5.各部件材料毛重=各部件金属净重/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6.主材费=∑(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各部件材料毛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容器、鞍座、支座制作以“t”为计量单位;

二、按管、人孔、手孔、法兰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地脚螺栓以“个”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