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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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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增值税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6.五险一金:是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的原价按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中的燃料动力费并入消耗量定额的材料费中。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已包含在机械台班单价中。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各专业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不含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费并入各专业定额的材料费中。 (7)其他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交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折旧费、维护费、校验费、动力费。 3.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全费用基价表中的机械费,包含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使用费。 (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所需的价值低于2000元或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 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按有关规定由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总额1.5%-2.5%计提。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环境保护税等。 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一)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更新和安装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摊销费或租赁费等。该费用包括: (1)安全施工费:是指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要求的环境和卫生标准,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工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工程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总价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容包含: 安全警示标志牌、五板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不含工地地面硬化)、材料堆放、垃圾清运(指运至场内指定地点)、现场防火等;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层作业防护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 不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的临时消防设施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4.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二)单价措施项目费: 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停工期间采取保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3.场地硬化:是指场内主要道路硬化(含钢板路面、装配式路面)、场内加工场地硬化、材料堆放区硬化、进出口道路硬化,生活区办公区地面硬化。场地硬化,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单价措施费中计列。 4.现场围挡:是指为保证施工现场与外界有效隔离,实行封闭管理,沿周边连续设置的相应隔离设施。现场围挡,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单价措施费中计列。 5.其他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内容详见现行国家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三、其他项目费 (一)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二)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暂估价分为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金额。 (三)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单价计算的费用。 (四)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总承包人对暂估价工程(含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共同作为招标人或总承包人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投标管理和协调或者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四、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