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再生料利用
|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再生碎石摊铺、再生水泥稳定碎(砾)石摊铺、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再生预制步砖共4项。 二、本章定额所采用的再生材料与设计材料规格或型号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费及机械消耗量不调整。 三、当在检查井盖板表面镶贴再生预制步砖作为隐形井盖时,执行相应安砌或铺设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再生道路基层按设计摊铺层的面积之和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设计道路基层横断面是梯形时,应按其截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 二、再生沥青混凝土以设计图示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扣除与路面相连的平石、侧石和缘石所占的面积,桥面铺装沥青混凝土时不扣除变形缝所占面积。 三、再生预制步砖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相连的侧石、树池及单个面积大于1m2以上矩形盖板等所占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