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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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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基坑支护与边坡工程两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掺石灰及换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材料中的黄土。 (3)换填毛渣执行换填碎石子目,并替换材料种类。 2.堆载预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和修筑坡道,未包括堆载材料的运输,发生时费用另行计算。 3.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土工布及土工膜按照两层考虑,当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消耗量。 4.强夯地基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另行计算。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不移位、连续夯击的次数。当要求夯击面积范围内的所有点位夯击完成后,即完成一遍的夯击;如需再次夯击,则应再次根据一遍的夯击次数执行相应项目。夯点数量按设计图示夯点数量。 5.振冲碎石桩空桩部分按相应项目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5,并扣除碎石消耗量。 6.CFG桩空桩部分按相应项目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5,并扣水泥混凝土碎石混合料消耗量。 7.水泥土搅拌桩。 (1)水泥土搅拌桩分浆液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水泥掺量≤1%时为空搅,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人工及搅拌机械乘以系数0.5。水泥掺量1%~7%为弱加固,根据水泥掺量计算材料费,人工及搅拌机械消耗量执行空搅部分项目计算规则。水泥掺量>7%为强加固,执行水泥土搅拌桩相应项目。 (2)浆液搅拌法定额按二搅二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一搅一喷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4进行增(减)。 (3)单(双)轴、三轴的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20%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执行相应项目。水泥按不掺添加剂编制,如设计有添加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4)水泥土搅拌桩及插拔型钢以打垂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8.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 (1)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5。 (2)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按二搅二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一搅一喷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4进行增(减)。 (3)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5%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执行水泥土搅拌桩水泥掺量每增减1%项目。水泥按不掺添加剂编制,如设计有添加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9.高压喷射注浆桩分单重管法、双重管法、三重管法,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重( 1800kg/m3)的13%、16%、25%考虑,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执行水泥土搅拌桩水泥掺量每增减1%项目。水泥按不掺添加剂编制,如设计有添加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水泥掺量≤1%时为空搅,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5。 10.振冲碎石桩、水泥土搅拌桩浆液搅拌法、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及高压喷射注浆桩定额不包括置换土运输的费用,置换土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施工产生的置换土按成桩体积乘以系数0.2计算,结算时可根据实际外运的土体状态和外运工程量据实调整。 11.地基注浆项目的水泥浆按1:1水灰比考虑,浆体材料用量不同时,可调整相关材料的消耗量。浆体材料按不掺添加剂编制,如设计有添加剂,可增加添加剂材料费。注浆管按周转考虑,若无法取出,按设计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含量。 三、基坑支护与边坡工程 1.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考虑,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材料不同时,可以调整。如现场自制泥浆,扣除护壁泥浆消耗量,执行第三章泥浆制作项目。 2.地下连续墙项目不包括泥浆池制作、拆除,也不包括泥浆运输,发生时另计。 3.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TRD工法)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5%考虑。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执行水泥土搅拌桩水泥掺量每增减1%项目。 4.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TRD工法)不包括墙顶凿除及置换土运输的费用,发生时另计。施工产生的置换土,按成墙体积乘以系数0.3计算,结算时可根据实际外运的状态和外运工程量据实调整。墙顶凿除,按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项目乘以系数0.1。 5.CSM工法水泥土搅拌墙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20%考虑,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调整水泥消耗量。 6.CSM工法水泥土搅拌墙不含刀头更换及置换土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计。施工产生的置换土,按成墙体积乘以系数0.3计算,结算时可根据实际外运的状态和外运工程量据实调整。 7.CSM工法水泥土搅拌墙定额适用于深度40m以上50m以内的情况。深度30m以内时,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7。深度30m以上40m以内时,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8。深度超过50m时,另行计算。 8.咬合灌注桩导墙执行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应项目。 9.砂浆土钉(钻孔灌浆)入岩增加及锚杆锚索入岩增加项目,适用强度5-30MPa的岩石层。 10.锚杆、抗浮锚杆定额的材料用量充盈系数按1.15考虑,当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项目中的砂浆或水泥浆消耗量。 11.抗浮锚杆钢筋制作执行锚杆(土钉)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12.深孔扩孔自锁锚杆定额的精轧螺纹钢筋按钻孔深度计算,其直径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精轧螺纹钢筋消耗量。 13.深孔扩孔自锁锚杆定额的注浆材料用量充盈系数按1.2考虑,当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注浆料消耗量。 14.土钉、锚杆、锚索、抗浮锚杆、深孔扩孔自锁锚杆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浆体材料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15.钢支撑按支撑宽度分为≤7m、≤15m、>15m。大型钢支撑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拉森钢板桩等宽度大于7m的支撑。 16.钢围檩安装、拆除,执行钢支撑宽度≤15m安装、拆除项目,钢支撑替换为钢围檩 17.打拔桩均按陆上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斜度≤1∶6,包括俯打、仰打),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8.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执行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19.圆木桩、钢板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20.打拔圆木桩定额中圆木桩按摊销量计算。打拔槽型钢板桩定额不含钢板桩使用费,使用费另计。若圆木桩、槽型钢板桩打入后无法拔出,可按实际用量计算。 21.打拔拉森钢板桩定额不含引孔及拉森钢板桩使用费,引孔及使用费另计。 22.打拔拉森钢板桩是按单桩长度9m内考虑,当实际使用为12m、15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当实际使用为18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定额按9米长SP-IV型拉森钢板桩考虑,实际为其它型号与长度时,可调整拉森钢板桩消耗量。 23.拔拉森钢板桩定额是按拔桩后灌砂编制,如设计要求灌水泥浆,删除原项目中的砂子,人工乘以系数0.9,并执行第三章桩底(侧)后压浆项目。 24.静力压、拔钢板桩定额适用于桩长18m以内,采用静压植桩机单独压入的钢板桩工程。实际桩长超过18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5.基坑支护与边坡工程,不含脚手架等措施费,发生时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掺石灰及换填,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 3.强夯分满夯、点夯,区分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夯击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边超过基础外缘的宽度4m计算。 4.振冲碎石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沉管砂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6.CFG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取土外运按成孔体积计算。 7.水泥土搅拌桩(含浆液搅拌法,粉体喷搅法和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按单幅截面积乘以桩长以“m3”计算,扣除同一幅内重叠部分,不扣除每两幅的套接或搭接。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长度按实际计算。空搅部分的长度按原地面至设计桩顶面的长度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8.高压喷射注浆桩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加超灌长度以体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加灌长度按0.5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长度按实际计算。空搅部分的长度按原地面至设计桩顶面的长度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9.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10.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二、基坑支护与边坡工程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另加加灌高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高度按实际计算。 2.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工法)工程量按成槽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另加加灌高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面积,不扣除每两幅的套接或搭接。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高度按实际计算。 3.CSM工法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面积,不扣除每两幅的套接或搭接。 4.咬合灌注桩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超灌长度,以体积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体积。 5.土钉、锚杆、锚索钻孔灌浆,按设计图示钻孔深度计算,设计要求入岩的,除计算土层成孔深度外,另计入岩深度。土钉、锚杆、锚索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6.深孔扩孔自锁锚杆按设计图示钻孔深度计算。 7.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挂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8.钢支撑、钢围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若使用高强螺栓,另行计算。 9.打拔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D(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计圆木桩体积。 10.打拔槽型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t”计算。 11.打拔拉森钢板桩按沟槽单边延长米计算。 12.静力压、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t”计算。 13.冠梁、腰梁、支撑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纸尺寸以体积计算;冠梁、腰梁、支撑梁模板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