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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采暖、给排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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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给水设备、气压罐、太阳能集热装置、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除砂器、水处理器、水箱自洁器、水质净化器、紫外线杀菌设备、热水器、开水炉、消毒器、消毒锅、直饮水设备、水箱制作安装等安装项目。 二、本章设备安装项目中均包括设备本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管道、附件、部件的安装和单机试运转或水压试验、通水调试等内容。均不包括与设备外接的第一片法兰或第一个连接口以外的安装工程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设备安装项目中包括与本体配套的压力表、温度计等附件的安装,如实际未随设备供应附件时,其材料另行计算。 三、给水设备、地源热泵机组均按整体组成安装编制。给水设备适用于变频给水设备、稳压给水设备、无负压给水设备。 四、地(水、气)源热泵系统管道。 1.地源热泵系统垂直地埋管成孔项目适用于有效深度100m内的垂直地埋管成孔,包括泥浆池及排浆沟槽开挖,但不包括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冲洗水及其他施工用水排入临时沉淀池的泥浆水沉淀处理和外运;当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Rc(MPa)大于15时计取入岩增加,入岩增加按实际入岩深度计算工程量。垂直地埋管成孔定额不包括地源热泵钻机等机械的进出场费用。 2.水平地埋管涉及管沟开挖、整理、铺设黄砂等执行我省其他专业消耗量定额相关项目。 3.垂直地埋塑料管热熔安装DN32以下(单u管、双u管)安装包括水压试验。 4.地源热泵系统水平地埋塑料管安装定额中,成品管件数量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定额中其他消耗量均不做调整。管件综合单价为除税参考价,可根据实际价格调整。 五、本章动力机械设备单机试运转所用的水、电耗用量应另行计算;静置设备水压试验、通水调试所用消耗量已列入相应项目中。 六、水箱安装适用于玻璃钢、不锈钢、钢板等各种材质,不分圆形、方形,均按箱体容积执行相应项目。水箱安装按成品水箱编制,如现场制作的水箱,安装时执行相应水箱安装定额,不计水箱本体价值。水箱消毒冲洗及注水试验用水按设计图示容积或施工方案计入。组装水箱的连接材料是按随水箱配套供应考虑的。 七、本章设备安装项目中均未包括减震装置、机械设备的拆装检查、基础灌浆、地脚螺栓的埋设,若发生时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八、本章设备安装项目中均未包括设备支架或底座制作安装,如采用型钢支架执行第十一章相应子目,混凝土及砖底座执行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九、随设备配备的各种控制箱(柜)、电气接线及电气调试等,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太阳能集热器是按集中成批安装编制的,如发生4m2以下工程量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设备安装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规格、型号、重量,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给水设备按同一底座重量计算,不分泵组出口管道公称直径,按设备重量列项,以“套”为计量单位。 三、太阳能集热装置区分平板、玻璃真空管型式,以“m2”为计量单位。 四、地源热泵机组 1.地源热泵机组按设备重量列项,以“组”为计量单位。 2.地源热泵系统垂直地埋管成孔及回填依据设计图示尺寸,按有效成孔深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3.地埋塑料管热熔安装、垂直地埋管保护套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10m”为计量单位。垂直地埋塑料管工程量按单根管延长米计算。 4.地源热泵用塑料集(分)水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水箱自洁器,电热水器分挂式、立式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水箱安装项目按水箱设计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钢板水箱制作分圆形、矩形,按水箱设计容量,以箱体金属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