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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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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二、安装过线(路)盒,包括在线槽上和管路上两种类型均执行“分线接线箱(盒)安装”定额。 三、本章所涉及双绞线缆的敷设及配线架、跳线架等的安装、打接等定额量,是按超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超五类的布线工程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屏蔽系统人工乘以系数1.2。 四、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 五、当跳线、跳纤长度大于5m时,以外部分另外执行相关线缆敷设定额。 六、多芯软线敷设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七、本章定额与第十一册《信息通信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的适用范围原则上区分如下:第十一册《信息通信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主要适用于通信设备间以前的通信运营商端,本章定额主要适用于通信设备间以后的用户端(含小区内室外线路)。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大对数线缆、双绞线缆、光缆敷设、穿放、明布放,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依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大对数线缆、双绞线缆、光缆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的预留长度计入工程量,参照如下: 1.大对数线缆、双绞线缆预留长度:在工作区信息插座底盒内为0.3m~0.6m,电信间为0.5m~2m,设备间为3m~5m。 2.光缆布放路由宜盘留,预留长度为3m~5m。光缆在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3m~5m,楼层配线箱处预留长度为1m~1.5m,配线箱终接时预留长度不应小于0.5m,光缆纤芯在配线模块处不做终接时,应保留光缆施工预留长度。 二、跳线制作、卡接以“条”,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架”为计量单位。 三、安装机柜用电源分配插座(PDU)、盲板、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RJ45接头/RJ11接头、线管理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双绞线缆、光缆测试,以“链路”,大对数线缆测试,以“对”为计量单位。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 六、布放尾纤,以“条”为计量单位。 七、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