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其他项目



说明和费用标准

一、本章列出的其他项目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结算时按合同约定执行。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其他项目,应按工程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二、其他经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在工程投标时计算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属于投标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剩 余部分仍归招标人。
三、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四、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价。
五、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工程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而自行采购设备、材料等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费用,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和水电设施的适用服务等。
七、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工程招标时,零星工作项目工程量由招标人按预计发生数量估算后提出,投标人根据暂定工程量进行报价。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承包人中标时的报价不变。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