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钢化玻璃损耗率为3%,铝材、钢材、不锈钢型材损耗率为6%,耐力板损耗率为10%,耐候胶、结构胶损耗率为20%,不锈钢玻璃爪损耗率为1%,五金配件损耗率为2%。
二、除有规定外,定额子目所用材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材料可换算,其他不变。
三、幕墙开启窗部分为滑撑联动上悬窗,上悬窗的玻璃及结构胶、耐候胶已含在幕墙内。
四、本章未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五、幕墙项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六、点支式支撑全玻幕墙、点支式光棚不包括承载受力结构。
七、每套不锈钢玻璃爪包括驳接头、驳接爪、钢底座。定额不分爪数,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八、光棚、顶棚未考虑支撑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支撑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光棚的底边如为平面、弧形的,每延长米型材增加0.5个工日。
十、光棚项目两个排水坡度以下的为二坡光棚,两个以上排水坡度的为多坡光棚。
十一、钢水槽的防腐及其装饰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成品光棚中的光罩为成型产品。
十三、幕墙中防雷装置的联接及防雷装置的焊接定额已综合考虑,如设计独立防雷装置时另行计算。
十四、本章金属型材按理论的重量计算,其包装费在材料单价内考虑。
十五、弧形(曲面、异型)幕墙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十六、幕墙不含四周收口封边、封顶,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带骨架玻璃幕墙、铝(塑)板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计算面积,幕墙中同种材质的窗所占的面积不扣除。
二、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面积,不扣除明框、胶缝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吊夹以上钢结构部分的面积。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肋玻璃面积并入幕墙内。
三、幕墙上悬窗增加费,按窗扇设计图示外围尺寸计算。
四、点支式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按质量以吨计算。
五、幕墙防火隔断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镀锌板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六、成品光棚按设计图示成品组合后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其余光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七、光棚的水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槽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光棚面积内。若水槽与光棚的材质不一致时,其水槽另行计算。
八、幕墙收口与建筑顶端、两端的封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