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除满洲窗按手工操作外,其他均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考虑编制。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章木门窗制作安装已综合考虑各类木种施工的难易程度,套价时不能因木种的不同而进行人工和机械换算。
三、本章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为准编制,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
四、本章板材、枋材规格分类如表4-1所示。
表4-1板材、枋材规格分类
项目 |
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 |
按板材厚度,枋材宽、厚乘积分类 |
板材 |
宽≥3×厚 |
名称 |
薄板 |
中板 |
厚板 |
特厚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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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度(mm) |
≤ 18 |
19~35 |
36~65 |
≥66 |
枋材 |
宽<3×厚 |
名称 |
小枋 |
中枋 |
大枋 |
特大枋 |
|
|
宽×厚(cm2) |
≤54 |
55~100 |
101~225 |
≥226 |
五、本章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
六、木门窗框、扇制作,是以现场制作考虑。如门窗为购买的半成品,不能执行本章门窗制作子目。
七、半玻、全玻木格门制作子目,是以现场人工制作考虑。如安装成品木格,则应按相应的半玻、全玻门制作子目加上木格成品安装子目执行。
八、带视窗门指在门上带有一个或多个可透视固定窗,其固定窗面积每个应在0.2m2以内,如固定窗面积大于0.2m2,应套用半玻门子目。
九、门扇和门套安装装饰线、贴装饰物、镶嵌装饰件,套用第六章相应子目。
十、门套项目中未包括门套骨架的钢结构,如设计有要求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十一、胶合板门子目按双面不接驳的施工方法考虑,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0.73,其他不变。
十二、窗台板天然石材子目适用于石材宽度500mm以内,如石材宽度为500mm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0.60,其他不变。
十三、门窗的油漆套用第八章相应子目。
十四、本章的玻璃品种、厚度与实际不同时,玻璃材料可以调整。
十五、布窗帘倍折系数按2.50考虑,如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六、百页窗帘指各种平行、垂直的半成品百页帘和各种装饰卷帘。
十七、塑料(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套装门安装,按成品门窗考虑。
十八、全玻璃门的拉手、门夹、锁夹等的安装,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十九、门窗安装后的缝隙填补工作,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安装子目内。
二十、成品套装门安装包括门套和门扇的安装,周边塞缝定额考虑使用水泥砂浆,如设计为发泡胶填缝,可增加发泡胶材料用量130.57支/100m2(750mL/支),同时扣除定额子目中的砂浆用量,人工不变。
二十一、成品套装模压门、复合门、生态门安装,按成品套装实木门安装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85。
二十二、铝合金门窗安装定额按普通单玻考虑,当设计为中空双玻时,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的工程量按设计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折线形、弧形等门窗按设计洞口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二、单独门窗框制作、安装,外框按框外边长、中横框长按门洞宽以长度计算。
三、单独门窗扇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面计算。
四、木格成品安装按门扇木格面积计算。
五、门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半玻门的饰面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门饰面的工程量扣除玻璃洞口的面积。
七、门窗套、门窗套贴饰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八、门窗贴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九、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窗帘盒、窗帘轨(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成品窗帘安装,按窗帘轨长乘以实际高度以面积计算;装饰造型帘头、水波幔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一、纱窗安装,按窗框外围面积计算。
十二、全玻璃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洞口面积计算。
十三、全玻璃门的配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十四、特殊五金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十五、窗框外侧环保防腐层按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