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配式门窗工程
(一)成品套装门包括门套、门扇(不含门头)的安装,按单开门编制,若实际为双开门或子母门,人工费乘以系数1.3。
(二)成品套装门按门洞2100mm×900mm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做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三)门、窗套按其断面展开长度250mm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做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四)门五金包含合页及门吸,设计用量不同时可做调整,其它五金套用《2021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相应项目。
二、装配式楼地面
(一)楼地面按面层与基层分别列项编制。
(二)架空楼地面支架采用聚丙烯支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做调整,人工不变。
(三)地砖、石材块料面板适用于专用粘结剂薄贴法施工,结合层厚度按l0mm考虑,如设计要求不同时,粘结剂用量按比例调整。
(四)复合板(铝蜂窝)、铝蜂窝复合防水底盘和SMC防水底盘与弧形、菱形、钻石型等异形墙面、柱面连接时,按异形部分块料面层铺贴的人工乘以系数1.15。
(五)SMC模压一体防水底盘为一次模压成型底盘可直接使用,如面层需二次加工为复合块料,可套用相应的块料面层复合铝蜂窝防水底盘子目进行相应换算。
(六)复合防水底盘的价格包含面层材料的制作费,面层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
(七)圆弧形等不规则面层铺贴,人工乘以系数1.15;多色复杂图案镶贴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按实调整。
(八)弧形踢脚线,人工乘以系数1.15。
三、装配式隔墙、墙面工程
(一)隔墙、墙面装饰工程按龙骨、面层分别列项编制,安装高度超过3.6米时采取加固措施时另行计算。
(二)装饰面层中均未包括顶角线、阴角线、阳角线、中缝线等装饰线,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三)隔墙、墙面定额子目中的龙骨间距按600×600考虑,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龙骨用量按实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四)隔墙不包括填充层,如设计有要求时,套用《2021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相应项目。
(五)隔墙单跨按高度≤4.5m和长度≤6m编制,当设计高度>4.5m和长度>6m时,人工乘以系数1.2。
(六)弧形墙面基层板、饰面分别套用墙面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七)覆砖(石塑、聚氨酯、铝塑)基层板的价格包含面层材料的制作费,面层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覆砖基层板价格不变。
(八)硅酸钙覆砖和快装砖定额中已包含配套龙骨。
(九)包覆板面层为油性PVC膜,采用冷胶工艺。
(十)集成式轻钢骨架隔墙按75系列龙骨、内含隔音棉、双面封12mm的石膏板考虑。
四、装配式集成吊顶
(一)天棚面层定额中不包括灯具、换气扇等的安装,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弧形灯槽按灯槽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主材价按实际调整,其余不调整。
(三)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式(阶梯式)天棚。
五、装配式线条
(一)成品金属线条安装在天棚面层时,人工乘以系数1.15。
(二)弧形线条执行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