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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抹灰、块料面层、墙饰面、柱饰面、隔墙、隔断等内容。
一、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凹凸,均并入墙面计算。
二、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三、圆弧形、锯齿形、异形等不规则墙面的抹灰及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5计算。
四、门窗洞口侧壁、腰线镶贴块料,套用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五、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面积在0.5m2以内的抹灰和块料面层装饰。
六、干挂石材骨架及干挂陶瓷砖骨架均按钢骨架项目执行。干挂后埋件已含在骨架子目中。
七、干挂石材骨架及干挂陶瓷砖骨架的挂件数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抹灰项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按相应增减厚度项目调整。
九、与砖墙交接的钢筋混凝土梁、柱侧面抹灰面积>0.5m2的并入相应墙面项目执行,面积≤0.5m2的按零星抹灰项目执行。
十、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线项目执行。
十一、勾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和10mm考虑,如灰缝宽度与取定不同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允许调整。
十二、木装饰面层、隔墙、隔断项目,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十三、隔墙、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型钢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用量,其他不变。
十四、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用量乘以系数0.55。
十五、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不得换算。
十六、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子目执行。
十七、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
(一)内墙面抹灰、墙裙抹灰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墙垛、附墙烟囱的侧面抹灰并入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二)内墙面、墙裙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计算,墙面高度按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净高计算,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墙裙抹灰面积,如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工程量合并计算。
(三)独立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抹灰高度以面积计算。
(四)独立梁面抹灰按结构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五)栏板(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0以面积计算。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乘以系数1.10计算。
(六)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块料面层:
(一)墙面的块料镶贴面层按镶贴表面积计算。
(二)独立柱、梁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高度或长度以面积计算。
(三)挂贴石材零星项目中柱墩、柱帽按圆弧形成品考虑的,按其圆的最大外径以周长计算;其他类型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零星项目镶贴面层按镶贴表面积计算。
三、墙饰面: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四、柱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五、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一)浴厕门的材质如与隔断相同,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二)隔断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三)全玻璃隔断加强肋,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