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其他项目

 


  

说明费用标准


一、本章列出的其他项目费用,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结算时,按合同约定执行。工程发生本章未列明的其他项目,应按工程实际发生且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二、其他项目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在工程投标时计算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属于投标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

三、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四、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价。

五、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工程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所需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包人提供的服务按分包工程税前造价的 1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