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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园林景观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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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抹灰、油漆涂料、堆塑装饰和园路及景观小品等六节。
二、本章中所注明的各种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油漆、涂料及腻子等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按设计规定换算用量及单价,人工数量不变。
三、园路按结构类型分承载(走机动车)和非承载(不走机动车),非承载园路执行本章定额项目,承载园路执行《2017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相应项目。
四、地面项目中的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不包括踢脚线的工料,踢脚线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五、踢脚线高度超过 30cm,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子目执行。弧形踢脚线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
1.15。
六、地面装饰工程
1.
铺贴块料项目是按规格料考虑的,如需现场加工倒角、磨边等,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2.
石材地面(园路)拼贴图案、三种及以上颜色(规格)的铺贴,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1。
3.
陶瓷地砖嵌边或波打线,按所铺块料面积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15,地砖用量乘以系数
1.02。
4.
园路面层单项工程量不足 1Om 2 者,人工乘以系数
1.2。
5.
满铺卵石面的拼花是按单色卵石、粒径 4~6cm
编制的,设计分色或粒径不同时,可换算消耗量,其他不变。
6.
卵石地面用卵石做人物、花鸟、几何等图案的,按拼花定额项目执行。
7.
块料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台阶的牵边、蹲台以及面积在 0.5m2 以内的工程。
8.
地面和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单独用防滑条者,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9. 铺贴块料面层中已包含
2cm 砂浆找平层。如设计配合比和厚度不同时,可按相应子目进行调整。
七、墙柱面装饰工程
1.
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独立梁、柱面套用相应的梁柱项目。
2.
墙、柱面等块料镶贴项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项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高度在
30cm~60cm 的墙柱面装饰工程,人工乘以系数
1.2。
3.
圆柱、圆弧形、锯齿形等墙、柱、面的抹灰及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 1.15。
4.
河卵石粒径按 2cm 至 4cm
考虑,设计分色或粒径不同时,材料品种和消耗量可换算,其他不变。
5.
走廊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块料时,套用墙面项目。
6. 砖墙中的钢筋混凝土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相应墙面项目执行。
7.
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墙柱压顶、遮阳板、雨篷周边、过人洞以及 0.5m2
以内的装饰和抹灰。
8.
干挂石材项目不包括钢骨架制安;干挂单块石材面积大于 0.64m2 时,人工乘以系数
1.15。
9.
墙面石材现场拼贴图案、三种及以上颜色(规格)镶贴,人工乘系数1.15。
10.装饰线按成品安装考虑。装饰线条(顶角装饰线除外)按直线形在墙面安装考虑。墙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天棚面安装直线形、圆弧形装饰线条,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执行。
a.
墙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 1.2,材料乘以系数
1.1。
b.
天棚面安装直线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 1.34。
c.
天棚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 1.6,材料乘以系数
1.1。
d.
装饰线条直接安装在金属龙骨上,人工乘以系数 1.68。
八、天棚装饰工程
1.
亭角梁、圈梁的抹灰已综合考虑在亭顶棚抹灰定额项目中。
2.
抹灰项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予以换算;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按相应项目调整。
八、油漆、涂料及其他
1.
油漆、涂料是釆用手工操作,喷涂、喷石漆等部分项目釆用机械操作。如采用不同的操作方法时,不予调整。
2.
油漆项目除装饰线条外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油漆中各种深浅不同的颜色已综合在项目中,不另调整。如做美术图案则另行计算。
3.
喷、涂、刷遍数与项目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子目调整。
4.
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是按不带托板考虑。
5.
定额中的柱、天棚中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的防火油漆均已包括板枋材四周表面的油漆。
6.
金属面油漆均已考虑手工除轻锈。如采用机械除锈,则执行其它定额相应子目,子目中除锈人工不予扣除。当设计要求金属面刷二遍防锈漆时,按金属面刷防锈漆一遍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
1.74,材料均乘以系数1.90。
九、堆塑装饰及景观小品
1.
堆塑装饰子目内的钢筋含量已综合考虑制安的费用及施工损耗,如与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
2.
面塑松皮、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木纹、塑树头、镶贴预制竹片等子目,仅考虑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抹灰底层,基层材料均未考虑在内。
3.
塑松棍、柱面塑松皮是按一般造型考虑,若艺术造型 (如树枝、老松皮、寄生等) 另行计算。
4.
堆砌石假山及塑假山未考虑模型制作费用。
5.
堆砌假山包括英石假山、黄石假山、布置景石、石笋、塑假山等,假山基础除注明者外,执行基础工程相应定额。
6.
堆砌石假山、钢网钢骨架塑假山、布置景石峰石未包括土方、基础费用。
7.
砖骨架塑假山已包括土方、基础垫层和砖骨架费用。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时,应进行换算。
8.
钢网钢骨架塑假山不包括基础、脚手架和钢骨架费用。
9. 堆砌石假山、塑假山工程均未包括脚手架费用。
10.布置景石是指天然独块的景石布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装饰工程 1. 找平层的工程量按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 的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 地面面层的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 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楼梯和台阶踢脚线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 1.15. 4. 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梯口梁的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的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 300mm。 5. 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 (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 300mm) 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 雨篷的面层抹灰,并入相应的地面抹灰项目计算。雨篷顶面带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 1.2。反檐只适用于高出板面 600mm 以内的装饰檐板,高度超过 600mm 的檐板作栏板计。 7. 防滑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 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长度未注明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 150mm 计算。 9. 拼花、波打线 (嵌边) 的工程量按相应的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0.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1.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而楼梯、台阶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子目楼梯乘以系数 1.36,台阶乘以系数 1.48。 12.石材磨边、开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3.石材面开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14.分格嵌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二、墙柱面装饰工程 1. 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 0.3m2 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计算。抹灰高度确定:有天沟挑檐的平屋顶,算至天沟挑檐底;无天沟挑檐的平屋顶,算至顶层板面;坡屋顶不带封檐板的,算至檐口上 250mm;坡屋顶带封檐板的,算至檐口上 190mm;有吊顶天棚的,按室内地面高度算至天棚另加 100mm。 2. 室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室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3. 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4. 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5. 柱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 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的抹灰,按其立面设计图示尺寸乘以 2.2 系数,以面积计算。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应区分内外侧,分别套用相应子目,乘以 1.05 系数。 7. 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 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9. 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按镶贴表面积计算。 三、天棚抹灰装饰工程 1. 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 2. 雨篷底层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周边按零星项目计算。 3. 亭顶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 4. 混凝土天棚刷素水泥浆,按本定额墙、柱面装饰相应项目,人工以系数 1.15。 四、油漆、涂料工程 1. 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 (刷) 及抹灰面油漆工程,除特别说明外,均按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 木材面、金属面油漆,分别按附表 7-1 规定计算。 3. 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a. 护壁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正立面面积计算。 b. 柱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正立面面积计算。 c. 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地板面积计算。 4. 板面上的装饰线条油漆与板面油漆用料或颜色相同时,不另计算,板面油漆也不扣除装饰线条所占面积。油漆用料或颜色不同时,装饰线条油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板面油漆扣除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5.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按图示单面外围面积乘以系数 1.82。 6. 亭顶棚按图示尺寸,按斜面积计算。 附表 7-1:各种木材面、金属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附表 1:木材面油漆
五、景观工程及园路 1. 塑松棍、柱面塑松皮、塑竹分不同直径,以“m”计算。 2. 墙柱面镶贴预制竹节按展开面积,以“m2 ”计算。 3. 小品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墙柱面塑木纹按展开面积,以“m2 ”计算。 4. 塑树头按顶面直径和不同高度,以“个”计算。 5. 园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 ”计算,不包括路牙。 6. 嵌草砖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 ”计算。 7. 路牙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8. 堆砌石假山、布置景石工程量按实际使用石料数量,以“t”计算。 W 重 =R×A 矩×H 大×Kn 式中:A 矩为假山石不规则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最大外接矩形面积; R 为石料比重 (t/m 3 )(注:山石 2.6t/m3 ;湖石 2.2t/m3 ,其他石料按实调整) H 大为假山石着地点至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Kn 为孔隙折减系数,计算规则如下: 当 H 大≤1m 时,Kn=0.77;H 大≤3m 时,Kn=0.653;H 大≤4m 时,Kn=0.60。 9. 塑假石山的工程量按其表面积,以“m2 ”计算。 10.塑假山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以“m2 ”计算。 11.塑假山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重量,以“t”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