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和机械土石方两节。

二、人工土石方

(一) 人工挖沟槽、基坑定额深度在 4m 范围内,超过 4m 时,另行计算。

(二)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标高±30cm 以内的原土挖、填、找平;挖、填土方厚度 >30cm 时,除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计算外,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三) 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大于或等于 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为淤泥。

(四) 人工挖、运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五) 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六) 土石方运距应以挖方重心至填方重心或是弃方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挖方重心、填方重心、弃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 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铲运机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5

5

2. 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 7m 计算。

(七)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 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 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八)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 (扣除桩占用体积) 人工乘以系数 1.5。在有挡土板支撑的沟槽、基坑中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 1.43

三、机械土石方

(一) 机械土石方工程中,人工挖方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 95%计,人工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5%执行底层土质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 1.50

(二)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 300mm 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17

(三)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消耗,如有发生按实计算。

(四) 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 1.15 计算。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在 60cm 以内的桩体。

(五)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计算。

(六) 汽车外运土方,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七) 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泥浆罐车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干后的淤泥、流砂按运一般土方子目计算。

四、其他

(一) 土壤及岩土分类:

1. 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具体见表 1-1

2. 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具体见表 1-2

1-1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一、二类土

粉土、砂土 (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直接铲挖满载者
三类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四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1-2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法
极软岩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软质岩 软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较软岩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硬质岩 较硬岩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坚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石、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换算按表 1-3 所列数值换算。

表1-3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虚方 松 填  天然密实 夯 填
土方 1 0.83 0.77 0.67
1.2 1 0.92 0.8
1.3 1.08 1 0.87
1.5 1.25 1.15 1
石方 1 0.85 0.65 -
1.18 1 0.76 -
1 1.31 1 -
块石 1.75 1.43 1 (码方)1.67
砂夹石 1.07 0.94 1 -

二、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平整场地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挖、填土方标高±30cm 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四、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 沟槽、基坑划分

1. 凡图示底宽在 7m 以内,且底长大于底宽 3 倍以上的为沟槽。

2. 凡图示底长在底宽 3 倍以内且底面积在 150m2 以内的为基坑。

3. 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二) 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 10cm,双面加 20cm 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五、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 1-4 规定计算。

1-4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250

混凝土垫层支模板 

15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4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1000 (防水层面)

支挡土板 

单面加 100,双面加 200

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七、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表 1-5 规定计算。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深度(m)

放坡坡度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顺沟槽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10.50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10.33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10.25

注:1. 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 基础土方放坡起点自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算起。
3.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不予扣除

八、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未考虑海砂、海泥,发生时按实计算。

十、破碎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土(石)方回填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二) 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十二、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一) 余土或取土体积 = 挖土总体积 - 回填土总体积

(二)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十三、清理垃圾及外运垃圾按现场实际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