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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 |
说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等。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计算,我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部分和浮动部分两部分。
基本部分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必需的费用;浮动部分为安全文明施工奖励性质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的计算按我省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见附表1。
(二)措施项目费率:见附表2。
三、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所产生的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费、维修费、拆除费或摊销费。
四、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所发生的必要的夜间施工的工效差、夜餐费、夜间施工照明灯具摊销及照明用电费用等。
五、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期间所采取的防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六、脚手架搭拆费:按各册规定的人工费费率计算费用(单独承担埋地的项目工程不计算除外),费用中所占的人工费按规定的费率计算。脚手架搭拆费是综合考虑在安装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木梯、铁梯等所计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是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以外的项目,应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的需要,按实际发生且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计算。
附表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表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附表2 措施项目费率计算表
注:①本费率以单位工程计取。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工程所含的给排水、照明部分。
②按上述费率计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后,相应取消2005年综合定额中的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安全网、建筑物垂直封闭子目以及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部分+浮动部分)、环境保护费等相关费用。
③本表按累进费率进行计算。其中工程综合价在1千万元以内的工程,按本费率计取;工程综合价在1千万元~5千万元,按基本费率的60%计取;工程综合价在5千万元~1亿元,按基本费率的40%计取;工程综合价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按基本费率的20%计取。
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浮动部分为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基本费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两项费用之和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