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三节。

二、土壤及岩石分类: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和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一、二类土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三类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四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法

极软岩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2.各种半成岩

软质岩

软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较软岩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用爆破法开挖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硬质岩

较硬岩

1.微风化的坚硬岩

用爆破法开挖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坚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温度在0°C及以下,并夹有冰的土壤为冻土。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冻土和季节冻土。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六、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0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1.2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

七、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子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2.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6m<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2;以此类推。

3.挡土板内人工挖槽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1.43。

4.桩间挖土不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5.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从垫层底向下挖土按自身深度计算。执行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槽坑内的土方运输可另列项目计算。

6.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0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7.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8.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八、土石方运输:

1.本章土石方运输按施工现场范围内运输编制。

2.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3.人工、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算。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表

坡度(%)

5~10

≤15

≤20

≤25

系数

1.75

2

2.25

2.5

九、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十、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混合材料(不含一般土)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一、地基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十一、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除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名称

虚方

松填

天然密实

夯填

土方

1

0.83

0.77

0.67

1.2

1

0.92

0.8

1.3

1.08

1

0.87

1.5

1.25

1.15

1

石方

1

0.85

0.65

 

1.18

1

0.76

 

1.54

1.31

1

 

块石

1.75

1.43

1

(码方)1.67

砂夹石

1.07

0.94

1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毛石、方整石基础

25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40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150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400(自防潮层面)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支挡土板

100(另加)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道材质

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

≤500

≤1000

≤2500

>2500

混凝土管、水泥管

400

500

600

700

其他管道

300

400

500

600

四、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土壤类别

起点深度(>m)

放坡坡度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基坑内作业

基坑上作业

沟槽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1:0.50

三类土

1.50

1:0.33

l:0.25

1:0.67

1:0.33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1:0.25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五、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

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垫层底面净长线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部分的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

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

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以体积计算。

十一、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十二、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与首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2.基底钎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

3.原土夯实与碾压,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4.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l)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

管道

公称直径(mm以内)

500

600

800

1000

1200

1500

混凝土管及钢筋混凝土管道

 

0.33

0.6

0.92

1.15

1.45

其他材质管道

 

0.22

0.46

0.74

 

 

(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三、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