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钢结构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梁、钢管拱和钢立柱的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工厂制作,现场吊装的钢结构。构件由制作工厂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计入构件价格内。

三、钢构件除锈、防锈漆、面漆的刷漆参照《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不包括螺栓)质量,以“t”为单位计算。

二、钢梁质量为钢梁(含横隔板)、桥面板、横肋、横梁及锚筋之和。

三、钢拱肋的工程量包括拱肋钢管、横撑、腹板、拱脚处外侧钢板、拱脚接头钢板及各种加劲块。

四、钢立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立柱工程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