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城市桥梁设施维修工程


 

一、本章适用于城市桥梁、过街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涵洞及其他水工构筑物工程的养护维修,章内所列各基本定额项目也适用于排水、道路设施维修工程有关构筑物的同类项目换算。

二、本章定额中的混凝土和砂浆砌体的养护,一律按自然条件下的人工保养方法考虑,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掺拌外加剂,费用可另行计算。

三、桥梁建设、支座保养、油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定额中均不包括钢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在内;预制构件安装定额中,均不包括吊装设备的组装,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四、栏杆维修、局部更换、改造未包括脚手架。

五、桥面及结构修补采用环氧混凝土、钢钎维混凝土或聚合物混凝土时,应套用本定额,材料做调整,单价按设计配合比确定。

六、饰面维修项目中,贴面材料和干挂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品种、价格替换,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结构混凝土裂缝补强按裂缝长度计算。

二、油漆面积:钢梁、钢柱等钢结构按展开面积计算,钢栏杆按立(平)面投影面积(包括空隙面积)计算。

三、伸缩缝维修:以长度计算。

四、支座:以只计算。

五、裂缝以外延每边各加0.5m计算

六、碳纤维布:以面积计算。

七、粘钢:以面积计算。

八、静力切割:以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