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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挖、填光(电)缆沟、敷设通信管道、人(手)孔砌筑等工作,共3节67个子目。人(手)孔工作按标准图编制。 二、挖、填光(电)缆沟及管道沟的长度,应减去光(电)缆过桥、隧及人(手)孔坑的长度。 三、挖、填光(电)缆沟,按土、石质,沟深0.8m、1.2m编制。不包括地下、地上障碍物处理,发生时另行计列。 四、通信管道沟和人孔坑抽水,按用水泵抽水及人工将水淘干后,在施工中仍需继续淘水编制的,管道沟抽水系以两个人孔之间为一段。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填光(电)缆沟;挖、砌光(电)缆槽道、混凝土管道基础及底基、铺设管道等以“100m”为单位计算。 二、挖管道沟及人孔坑、回填夯实以“10m3”为单位计算。 三、清理路基道渣以“m3”为单位计算。 四、铺设引上混凝土管块、钢管、弯管以“根”为单位计算。 五、砌筑人(手)孔等按“个”为单位计算。 六、光(电)缆标桩按“10根”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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