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浆砌块(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项目,共313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项目,发生时可套用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