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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第七册“信号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挖、填电缆沟与电缆敷设及防护,信号机及室外箱、盒安装,室外设备基础,道岔电动转辙机安装,轨道检测装置安装,电源设备安装,室内设备安装,车载设备安装及调试,系统调试,其他等,共11章301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信号工程。 三、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2.《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12758-2004; 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4.《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HAJX-31-2017); 5.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四、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接线端子的压接等全部工作内容。室内设备包括接地,室外设备接地另行计列。 五、信号电缆预留长度: 1.直埋电缆预留长度见下表:
2.洞内架设电缆预留长度见下表:
六、本册定额中不包括的信号器材,使用时另行计列。但其安装所需工、料、机消耗量已计入相应子目中,不应重复计列。 七、本册定额中使用的线、缆等材料与设计不符时允许换算。 八、方整道岔、调整轨缝等需工务配合时,按每组联锁道岔5个工日计列。 九、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工作,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十、在有害环境(高温、多尘、噪声超标、有害气体)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十一、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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