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附件1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其它措施项目
|
说明 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其它措施项目。1.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其它措施项目,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及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不断交施工增加费,安装工程另包括脚手架搭拆费、操作高度增加费、系统调试费及联调费、超高费、垂直运输费等。具体内容如下: (1)冬季施工增加费,指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2)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季以外的时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防雨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3)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合理工期内因施工工序需要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的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的安拆、劳动工效降低、夜餐补助和白天施工等的照明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4)检验试验配合费,指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5)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是指工程开、竣工时定位复测、竣工图绘制的费用及移交时施工现场一次性的清理费用。建筑物正常施工中造成的全部垃圾清理至建筑物外墙50m范围以内的费用,不包括外运。 (6)成品保护费,指为保护工程成品完好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7)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二次搬运费,指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点距建筑物近边在150m至500m范围内,不能就位堆放时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用。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二次搬运费,除已列运输项目外的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由工地仓库不能一次运至安装地点,必须再次搬运、装卸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 (8)临时停水停电费,指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现场临时停水停电每周累计8小时以内的人工、机械停窝工损失补偿费用。 (9)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干扰了施工正常进行而降效的增加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措施的费用。 (10)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高温、多尘、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的增加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11)不断交施工增加费,是指不断交施工时,由于行人、车辆通过而造成施工降效所增加的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是全年摊销测算的。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不足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50%计取;施工期超过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全部计取。 二、其它措施项目费以《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计算出的各专业工程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三、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操作高度增加费、系统调试费及联调费、超高费、垂直运输费、校验材料费等。 1.脚手架搭拆费:单独承担的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项目中不包括装饰灯具安装及10kV以下架空线路。以《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安装工程)计算出的各专业工程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2.操作高度增加费(已考虑了操作高度增加因素的项目除外): (1)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时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2)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时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3)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3.6m以上时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4)消防设备安装工程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时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5)通风空调工程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6m以上时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6)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6m以上时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3.系统调试费及联调费按《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安装工程)计算出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4.超高费: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降效费用。为高层建筑供电的变电所和供水等动力工程,如装在高层建筑的底层或地下室的,不计取超高费;装在6层以上的变配电工程和动力工程,计取超高费。以《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安装工程)计算出的各专业工程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5.垂直运输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层高在5m以内的单层建筑(无地下室)内的安装工程不计算垂直运输费。以《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安装工程)计算出的各专业工程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6.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项目的50%计算。 7.安装工程关于校验材料费说明:电气调整试验章发生的校验材料费按附表中所列子目编号计入到该子目的材料组价中。校验材料费见下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