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门窗整修、木门安装、金属及特种门窗安装、特殊五金安装,共4节71个子目。

二、工作内容

1.门窗框加固和门窗整修包括不卸扇的校正归位、拍板修缝、用胶加楔坚固榫卯以及检修中的修复工作;金属门窗整修还包括不卸扇的校正变形、五金配件调整上油、锥丝改孔等工作。

2.拆修安门窗除包括整修全部工作外,还包括门窗扇拆卸安装的全部工作。拆安整樘门窗包括框修理加固、墙面局部剔凿至重新安装的全部工作。

3.门窗修补、换加部件除包括拆修安工作内容以外,还包括配制损坏部件的全部制作拼装工作。

4.金属门窗焊接包括焊接部位清理除锈、焊接校正局部热变形及清除焊渣、磨平等工作。

5.门窗换纱包括拆除旧纱、起钉、清理槽口、扇拆装、裁纱、绷纱、制安纱条等工作。

6.成品木门、木质防火门安装包括框、扇、合页安装,框周边塞缝等。

7.彩板门安装包括框、扇、五金安装,框周边塞缝等。

8.铝合金、塑钢门窗、防盗门安装包括校正、安装框扇及五金配件、焊接连接件、周边塞缝等工序。

9.卷帘(闸)门安装包括支架、导槽、附件安装,卷帘、试开关等。电动装置包括五金安装、调试等。

10.冷藏门、保温门安装包括门、五金安装等。

11.钢质防火门安装包括框、扇、五金安装,框周边塞缝等。

三、统一性规定

1.门窗整修项目按一、二类木种综合编制。

2.成品木门安装(单扇或双扇)包括门套和门扇安装。

3.金属及特种门窗

(1)本节门窗安装均包括五金安装,锁及特种五金,套用特殊五金安装子目。

(2)门窗如带通风百叶时,按百叶框外围面积另套用百叶窗子目,其相应门窗工料不作调整。全百叶门套用百叶窗子目。

(3)彩板门、铝合金、塑钢门窗均按成品件安装考虑,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不包括门锁及特殊五金的安装。如设计要求装特殊五金,另套用相应子目。

(4)断桥铝门窗安装项目是按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编制的,当设计为普通铝合金型材时,按相应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8。

(5)铝合金、塑钢门窗项目中不包括纱扇安装,纱扇安装另执行相应子目。

(6)异型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

(7)卷帘(闸)门是按不带活动小门考虑的,当设计为带活动小门时,按相应子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7。

(8)特种门安装项目中的门扇所用铁件,实际用量不同时可调整。

(9)防火门子目中不包括闭门器、顺位器,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修安门窗、窗加换部件均以“扇”计算。

二、木门窗换槛、换边、换冒头均以“根”计算,换门心板以“块”计算,换小五金以“件”计算。

三、拆安整樘金属、木门窗均以“樘”计算。

四、门窗防寒毡以“100m”计算。

五、添换压缝条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

六、门窗换纱按实际门窗扇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七、成品木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

八、木质防火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洞口面积计算。

九、金属门窗均按设计图示门洞口面积计算。

十、纱窗扇按设计图示扇外围面积计算。

十一、卷帘(闸)门按设计图示卷帘门宽度乘以卷帘门高度(包括卷帘箱高度)以面积计算。电动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十二、特种门按设计图示门洞口面积计算。

十三、特殊五金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只”“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