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模板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基础、柱、梁、板、墙、其他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模板、对拉螺栓,是分别按本省施工中常用的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定型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编制的。共6节57个子目。组合钢模板及卡具、支撑钢管及扣件、大钢模板按租赁编制,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的项目内;复合木模板、定型钢模板等按摊销考虑。

二、复合木模板适用于竹胶合模板、木胶合模板、复合纤维模板。

三、工作内容

1.组合式钢模板包括模板选配、刷隔离剂、安装、拆除、清理、堆放。模板支撑系统的安装、拆除、清理、堆放;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场内外水平运输。

2.复合木模板包括选配、刷隔离剂、安装、拆除、清理、堆放。模板支撑系统的安装、拆除、清理、堆放;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场内外水平运输。

3.定型钢模板包括开箱、解捆、选配、刷隔离剂、安装、拆除、清理、堆放。模板场内外水平运输。

4.大钢模板包括刷隔离剂、安装、拆除、清理、堆放。模板场内外水平运输。

5.对拉螺栓包括安装、切割,或周转、堵洞。

四、统一性规定

1.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按搭设高度(不含梁、板侧模高度)3.6m编制,3.6m<搭设高度<8m时,每超过1m(不足1m者按1m计),超过部分工程量按相应子目计算。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按论证方案计算。

2.圆形、拱形、弧形构件按复合木模板考虑。

3.构造柱模板套用矩形柱子目。

4.现浇空心楼板执行平板子目。

5.2层以内且建筑面积2000m2以内的建筑物,梁、柱施工使用复合木模板的,复合木模板消耗量乘以系数1.40。

6.混凝土构件模板已综合考虑了模板支撑和脚手架操作系统,不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后浇带所占面积。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孔洞所占面积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基础

(1)带形基础:分别按有梁式、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有梁式带形基础梁的模板按梁长乘以梁净高以“m2”计算,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模板算至主梁侧面。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超过1.2m时,带形基础底板模板按无梁式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子目计算。

(2)独立基础:按独立基础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其高度从垫层上表面算至柱基上表面。现浇独立柱基与柱的划分:(H)高度为相邻下一个高度(H1)2倍以内者为柱基,套用独立基础模板子目;2倍以上者为柱身,套用相应柱模板子目(见图1)。

(3)杯形基础:杯形基础连接预制柱的杯口底面至基础扩大顶面(H)高度在0.50m以内的按杯形基础模板子目计算,在0.50m以上H部分按现浇柱模板子目计算;其余部分套用杯形基础模板子目(见图2)。

 

     图1 独立柱基              图2 杯形基础

(4)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模板工程量。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以及墙的相应子目计算;楼层地面上的设备基础并入梁、板子目计算,如在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

框架设备基础的柱模板高度应由底板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板的下表面;梁的长度按净长计算,梁的悬臂部分应并入梁内计算。

地脚螺栓套孔分别不同深度以个为单位,另列项目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的模板工程量分别按柱、梁、板、墙计算,不突出墙面的柱并入墙的模板工程量内计算。混凝土墙大钢模板在消耗量中已综合考虑门窗洞口及侧壁处模板面积。

5.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之间,按设计规定需现浇板缝时,若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2cm以上20cm以内者,按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子目计算,板缝宽度超过20cm者,按平板子目计算。

6.叠合梁按叠合部分两侧模板接触面计算。

7.构造柱外露面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马牙槎的模板面积按马牙槎宽度乘以柱高计算。

8.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楼梯与楼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包括在楼梯内。

9.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的雨篷、阳台,伸出墙外超过1.50m时,梁、板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10.挑檐天沟当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缘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缘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挑檐天沟壁高度在40cm以内时,套用挑檐子目;挑檐天沟壁高度超过40cm时,按全高套用栏板子目计算。混凝土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挑檐子目,单体0.05m3以内时执行零星构件子目。

11.混凝土台阶按图示台阶尺寸(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计算,台阶端头模板并入台阶工程量内,梯带另行计算。

12.零星构件适用于现浇混凝土扶手、柱式栏杆及其他未列项目且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小型构件。

二、预制混凝土

1.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混凝土与模板(含地模、胎模)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2.零星构件适用于每个体积在0.05m3以内未列项目的构件。

三、对拉螺栓

高度≥500mm的梁、宽度≥600mm的柱及混凝土墙模板使用对拉螺栓时,按照下列规定以“t”计算:

1.对拉螺栓长度按混凝土厚度每侧增加270mm,直径按14mm计算。

2.复合木模板对拉螺栓间距按400mm计算。

3.混凝土墙对拉螺栓工程量应扣除墙模板中铁件消耗量。

4.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对拉螺栓长度、直径、间距与上述不同时可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