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锅炉及部件拆除、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锅炉及部件拆除、安装。

二、电开水炉、电热水器安装,子目内不包括连接管、管件安装,可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三、锅炉单独试火,系指在设备正常情况下、单独烘炉、试火。锅炉本体安装中不应重复计算。单独试火以一天为准,不包括系统检查、修理,如延长试火天数或系统检查修理,其人工、材料的消耗量另行计算。

四、板式换热器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温度计、压力表等安装和水压试验。

2.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油漆、设备的二次灌浆,地脚螺栓的配制。

(2)设备进、出口第一片法兰以外的管道安装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快装锅炉、整装电热锅炉拆除、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板式换热器拆除、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电热水器、电开水炉拆除、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除污器拆除、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电葫芦拆除、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加酸加药设备拆除、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