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弱电工程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电话组线箱及线路、消防报警装置、综合布线系统网络设备及线路、电视监控设备、出入口控制设备、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巡更设备安装。

二、各弱电系统中防雷接地装置可执行“第六章防雷及接地装置”相应子目。

三、本章双绞线布放是按六类以下系统编制的,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工程所用项目的综合工日的用量按增加20%计列。

四、本章子目包括了消防报警系统的调试,不包括设备、配件的更换。

五、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项目的综合工日的用量按增加50%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烟感、温感报警装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烟感、温感装置和底座的安装。

二、双绞线缆、光缆、电话广播线敷设、穿放、布放以延长米计算。

三、布放尾纤以“根”、跳线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安装电话组线箱、机柜、机架以“台”,电话出线口、各类信息插座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网络系统设备以“台”,光缆终端盒、光纤收发器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电视监控设备以“台”,监控杆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出入口控制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停车场管理设备、巡更设备包括设备的本体及随主体成套供应的补光灯、底座、遥控、支柱(架)、百叶挡帘,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