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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配线及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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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管内穿线、槽板配线。 二、照明线路按4mm2以下考虑,照明线路中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管内穿线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分别综合在有关子目内,不应另行计算预留线工程量。 二、穿线子目综合了接头线长度,不应另行计算接头工程量。 三、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见下表:
四、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100m/单线”或“100m/束”为计量单位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项目中,不应另行计算。 五、塑料槽板配线的工程量,应区分导线截面、线制,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项目中,不应另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