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章规定计算。
二、本章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松、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 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檩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钢)、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三、本章木材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本章圆木以毛料为准,如需刨光,按每立方米木材增加0.05m3刨光损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但楼梯井宽度超过30cm时应予扣除。子目内已包括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但未包括楼梯及平台底面的天棚。

二、屋架按竣工木料以“m3”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另计算。屋架需刨光者,按加刨光损耗后的毛料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风撑和屋架连接的挑檐木均按竣工木料计算后,并入相应的屋架内。与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风撑等如为方木时,可另列子目按方檩木计算。单独的挑檐木也按方檩木计算。
三、带气楼屋架的气楼部分及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的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的正屋架的竣工材积计算。
四、支承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现浇混凝土及钢筋工程中相应子目计算。

五、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带气楼的屋架按所依附的屋架跨度计算。
六、屋架垂直运输已包括在子目内,不论在屋顶组成或地面组成,均不换算。

七、檩木按竣工木料以“m3”计算,檩垫木或钉在屋架上的檩托木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10cm接头计算(两端出山墙檩条算至搏风板);连续檩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的总长度增加5%计算。正放檩木上的三角木应并入檩木材积内计算。
八、椽子、挂瓦条、檩木上钉屋面板等木基层,均按屋面的斜面积以“m2”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增加,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的面积不予扣除。
九、无檐口天棚封檐板,按檐口的外围长度以“m”计算;博风板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屋面坡度的延尺系数后每头加15cm以“m”计算(两坡水屋面共加3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