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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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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混凝土 1.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 2.混凝土强度等级是按通常情况编制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毛石混凝土基础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子目,均按规范规定考虑了与混凝土同配比砂浆接浆层。 5.斜梁(板)是按坡度30°以内综合取定的。坡度在45°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60°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大于60°的板按栏板子目套用。 6.明沟、散水、坡道、混凝土台阶等子目均为综合子目,包括挖土、填土、垫层、基层、沟壁及面层(混凝土台阶除外)等工序,其模板套用“模板工程”相应子目。混凝土台阶面层可按设计规定套用《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相应子目。散水、台阶基层垫层为3:7灰土,如设计垫层与子目不同时,可以换算。散水3:7灰土垫层厚度是按150mm编制的,台阶、坡道3:7灰土垫层厚度是按300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不同时,超过或减少部分套用“楼地面工程”灰土垫层子目。 7.二次结构中混凝土条带和砌体墙根部混凝土套用二次结构圈梁相应子目。 8.混凝土面如需压光,人工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二、钢筋 1.钢筋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 2.钢筋接头:设计图纸已规定的按设计图纸计算;设计图纸未作规定的,焊接或绑扎的水平通长钢筋搭接:直径10mm以内按每12m一个接头;直径10mm以上按9m一个接头计算,搭接长度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计算。焊接或绑扎的竖向通长钢筋(指墙、柱的竖向钢筋)亦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每自然层一个计算。 3.固定钢筋的施工措施用筋,设计图纸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规定的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4.钢筋是按绑扎和焊接综合考虑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仍按子目规定计算;若设计规定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直螺纹钢筋接头者按设计规定套用相应子目,同时不再计算钢筋的搭接量。 直径16mm以内每10个接头扣除电焊条0.27kg,扣除人工0.026工日;直径22mm以内每10个接头扣除电焊条1.21kg,扣除人工0.038工日;直径22mm以外每10个接头扣除电焊条1.69kg,扣除人工0.042工日(勘误修改) 5.预应力钢绞线所用的螺丝端杆、锚具、七孔板、穴模、承压板,其用量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 6.冷拔钢丝按直径10mm以内钢筋制作、安装子目套用。
三、建筑工程构筑物混凝土区分基础、墙、板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子目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构件的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预埋铁件、螺栓、型钢骨架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均不扣除孔洞面积在0.3m2以内的混凝土体积,其预留孔工料亦不增加。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应扣除孔洞所占的混凝土体积。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基础基础不区分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杯形基础、满堂基础、桩承台、设备基础,按材料组成分为毛石混凝土基础、无筋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有梁式带形基础,其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超过1.2m时,其基础底板按基础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混凝土墙子目计算。 (2)独立柱基与柱的划分:(H)高度为相邻下一个高度(H1)2倍以内者为柱基,2倍以上者为柱身,套用相应柱的子目(见图1)。 (3)杯形基础连接预制柱的杯口底面至基础扩大顶面(H)高度在0.50m以内的按基础子目计算,在0.50m以上的H和H1部分按柱子目计算(见图2)。
(4)满堂基础梁高超过1.2m时,底板按基础子目计算,基础梁按混凝土墙子目计算。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5)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以及墙的相应子目计算;楼层地面上的设备基础并入梁、板子目计算,如在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 框架设备基础的柱高应由底板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肋形板的上表面;梁的长度按净长计算,梁的悬臂部分应并入梁内计算。 设备基础的工程量不扣除地脚螺栓套孔所占混凝土体积。 (6)二次灌浆按实体积计算,不扣除地脚螺栓所占的混凝土或干混砂浆、灌浆料的体积。 2.柱 (1)不区分矩形柱、圆形柱、正多边形柱及异形柱,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套用柱子目。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顶上表面的高度计算。但无梁楼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头(帽)的下表面的高度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应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2)构造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包括与墙咬接部分的体积,其高度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空心砌块内的混凝土芯柱,按实灌体积计算。二次结构中构造柱及芯柱套用构造柱子目,砖混结构构造柱及芯柱套用柱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3.梁 (1)基础梁:凡在柱基础之间承受墙身荷载而下部无其他承托者为基础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梁不区分矩形梁、异形梁、弧形梁均按设计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m3”计算,套用单梁、连续梁子目。各种梁的长度按下列规定计算:梁与柱交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或梁垫体积应并入梁的体积内计算。 (3)砖混结构圈梁按梁相应子目套用人工乘以系数1.10。 (4)圈梁通过门窗洞口时,可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并按二次结构过梁子目计算。 (5)叠合梁按设计图示二次浇灌部分的体积计算以“m3”计算。 (6)过梁不区分直形、弧形、拱形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套用二次结构过梁子目。 4.墙不区分电梯井壁、直形墙、大钢模板墙、弧形墙均按设计图示墙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m3”计算,套用墙子目。计算各种墙体积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体积。 5.板 (1)不区分无梁板、平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套用平板子目。凡带有梁(包括主、次梁)的楼板,梁和板的工程量分别计算,板算至梁的侧面,梁、板分别套用相应子目。钢筋混凝土板伸入墙砌体内的板头应并入板体积内计算。钢筋混凝土板与钢筋混凝土墙交接时,板的工程量算至墙内侧,板中的预留孔洞在0.3m2以内者不扣除。 (2)叠合板是指在预制板上二次浇灌混凝土结构层面层,按平板子目计算。 (3)现浇空心楼板执行现浇混凝土平板子目,扣除空心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10。内芯模壳、蜂巢芯按个计算。 (4)预制钢筋混凝土之间,按设计规定需现浇板缝时,若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2cm以上20cm以内者,按预制板间补缝项目计算,板缝宽度超过20cm者,按平板子目计算。 6.其他 (1)整体楼梯(包括板式、单梁式或双梁式楼梯)、整体螺旋楼梯、柱式螺旋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楼梯与楼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包括在楼梯体积内。伸入墙内部分的体积并入楼梯体积中。楼梯基础、室外楼梯的柱以及与地坪相连接的混凝土踏步等,子目内均未包括,应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螺旋楼梯混凝土栏板、栏杆、扶手套用相应子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0,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0。 柱式螺旋楼梯扣除中心混凝土柱所占的体积。中间柱的工程量另按相应柱的子目计算,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0。 (2)悬挑板:直形阳台、雨篷及弧形阳台、雨篷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套用悬挑板子目。伸入墙内部分的梁及通过门窗口的过梁应按梁相应子目另行计算。阳台、雨篷如伸出墙外超过1.50m时,梁、板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子目。阳台、雨篷四周外边沿的弯起,如其高度(指板上表面至弯起顶面)超过60mm时,按全高计算套用栏板子目。 凹进墙内的阳台按平板子目计算。 (3)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套用悬挑板子目。当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身外边缘为分界线;当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缘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挑檐天沟壁高度在400mm以内时,套用悬挑板子目;挑檐天沟壁高度超过400mm时,按全高计算套用栏板子目。混凝土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子目,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执行零星构件子目。 (4)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穿过散水的踏步、花台面积。 (6)防滑坡道按斜面积以“m2”计算,坡道与台阶相连处,以台阶外围面积为界。 (7)台阶基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8)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净空断面面积在0.2m2以上的沟道,应分别按相应子目计算。 (9)池槽子目中未包括砖砌槽腿及抹灰,其砌体及抹灰应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0)零星构件适用于现浇混凝土扶手、柱式栏杆及其他未列子目且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小型构件,其工程量按体积以“m3”计算。 (11)混凝土后浇带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7.泵送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按建筑高度套用相应子目。 四、预应力钢筋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绞线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绞线长度增加1.8m。 五、混凝土内植筋区别不同的钢筋规格,以根计算。 六、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 1.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2.排风道安装不区分型号以“m”计算。通风道混凝土风帽安装以个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