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便道砖、侧平石安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模板等内容,其中“道路交通管理设施”适用于道路、桥梁、广场及停车场(库)的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2.本章与其他章节的关系
(1)机械开挖路槽50cm以内及边沟成型土方执行本章相应项目,其余土石方工程执行“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
(2)拆除旧路、拆除侧平石、拆除旧管等,执行“拆除工程”有关项目。
3.各类排水井、支、干排水管等,执行“市政管网工程”有关项目。
4.挡土墙、护坡,执行“护坡、挡土墙”或“桥涵工程”有关项目。
5.高填路基、培筑路肩时,其挖、运、填压实、土坡开蹬等,执行“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
6.本章钢筋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支撑用钢筋或铁件,实际发生时,应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二、道路工程
1.路床(槽)开挖与整形
(1)机械开挖路槽土方,适用于路槽挖深在50cm以内的机械开挖,如路槽挖深在50cm以上,则套用“土石方工程”相关项目。
(2)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其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3)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质类别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本项只供城郊公路少量边沟成型使用,大量挖沟槽土方不适用。
(4)凡列有“每增1cm”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在30cm以内。设计压实厚度在30cm以上的,应按两个铺筑层计算。
(5)铺筑垫层项目适用于混凝土路面,其中砂垫层宽度按路面宽每侧增加5cm。
(6)道路施工中翻浆处理,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相应的项目。
2.道路基层
(1)本节厂拌多合土是按材料到现场摊铺点考虑。
(2)石灰土、多合土基层多层铺筑时,其基础顶层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项目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3)有骨料混合料基础顶层养生按本章相应项目乘系数1.2。
(4)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之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按配合比进行调整,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5)本节土的数量为松方数量。
(6)凡列有“每减1cm”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设计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的,应按两个铺筑层计算。
3.道路面层
(1)沥青混凝土、黑色碎石是按到现场摊铺点的压实体积编制的。
(2)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但未包括钢筋、模板制安,钢筋、模板制安另行计算。
(3)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包括路面刻纹,路面刻纹另行计算。
(4)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人工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
(5)透层、黏层、封层按常规做法编制,当设计与标准取定的喷油量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6)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均包括了卡缝用量。
4.便道砖、侧、平石安砌
(1)人行道板如需拼铺图案时人工乘以系数1.1。
(2)异型便道砖安砌人工乘以系数1.1。
5.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1)工作井项目中未包括电缆管接入工作井时的封头材料,发生时应按实计算。
(2)电缆保护管敷设执行“路灯工程”相关项目。
(3)标杆安装项目中标杆按成品考虑,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
(4)标志板安装分小型、大型标志板,面积在1m2以内为小型标志板,面积在1m2以外为大型标志板。
(5)反光镜安装执行减速板安装项目,并对材料进行换算。
(6)线条的其他材料中已包括了护线帽的摊销,箭头、标记的其他材料中已包括了模板的摊销。
(7)温漆子目中未包括反光材料,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8)信号灯电源线安装项目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应按施工中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9)交通信号灯安装不分国产和进口、车行和人行,项目中已综合取定。
(10)信号灯安装按地面组装,与灯杆进行连接、拼装成型考虑,所需的升降车台班已包括在信号灯架项目中。
(11)本节不包括特征软件的编制及设备调试内容,发生时另计。
(12)环形检测线安装项目适用于在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的导线敷设。
(13)值警亭安装项目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项目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14)本节中每扇活动门的标准宽度:半封闭活动门(单移门)为B≤4m;半封闭活动门(双移门)4m≤B≤8m;全封闭活动门分为2m和4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床(槽)开挖与整形
1.开挖路槽土方按设计宽度乘以设计中心线长度、挖深以“m3”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体积。在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25cm计算。
2.道路工程路床(槽)整形按设计宽度乘以设计中心线长度以“m2”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在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25cm计算。
3.砂砾石、山皮石、水泥稳定碎石、粉煤灰及抛石挤淤等弹软土基处理项目按实际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
4.土工布、土工格栅按设计铺筑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二、道路基层
道路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宽度乘以设计中心线长度以“m2”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在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25cm计算。
三、道路面层
1.道路面层工程量按设计中心线长度乘以设计宽度以“m2”为单位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的面积,扣除侧、平石所占的面积。
2.伸缩缝按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断面积计算。
3.钢筋、传力杆和拉杆的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钢筋接头:设计图纸已规定的按设计图纸计算;设计图纸未作规定的,焊接或绑扎的水平通长钢筋搭接:直径10mm以内按每12m一个接头;直径10mm以上按9m一个接头计算,搭接长度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计算。
四、道便道砖、侧、平石安砌
1.各种便道砖安砌按设计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面积,但扣除树池所占面积。
2.垫层按设计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体积,但扣除树池所占体积。
3.侧、平石安砌按设计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长度。
4.砌筑树池按设计延长米计算。
五、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1.接线工作井、标杆、标志板、视线诱导器、标记、交通信号灯、值警亭安装、信号机箱、信号灯架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交通信号灯安装以“套”计算;环形检测线安装、隔离护栏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信号灯架空走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以“km”为单位计算。
3.标线、清除标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为单位计算。
4.环形检测线敷设长度按实埋长度与预留长度之和计算;文字、字符按单体的外围矩形面积计算;图形按外框尺寸面积计算;交通标线、标记除上述文字、字符、图形外的其他按实漆面积计算。
5.隔离护栏处的活动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扇”为单位计算。
6.混凝土隔离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
7.交通钢管栏杆、防眩板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为单位计算。
8.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底座按实计算。
9.机非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两只分隔墩的外侧面之间的长度计算。
10.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立杆之间的长度计算。
11.黄侧实线的宽度为20cm。若实际宽度不同时,材料数量可按比例换算。(勘误增加)
六、模板
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