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项目除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划线、定位、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3.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二、本章项目除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工作。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揻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6.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8.脚手架搭拆。
9.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工作。
10.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1.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三、本章设备安装高度是按照±10m内考虑的,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设备安装项目的人工和机械可按下表系数进行调整。
安装标高超过正或负10m调整系数表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
调整系数 |
15 |
1.25 |
20 |
1.35 |
25 |
1.45 |
30 |
1.55 |
40 |
1.7 |
>40 |
1.9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项目除另有说明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划分项目。设备重量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二、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