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以下简称本册估价表),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共二章。
二、本册估价表通用于《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江苏省估价表》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的除外)。
三、本册估价表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LD/T72.2—2008;
4.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
5.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标准图集;
6.国家及各省、市有关的计价依据、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五、土石方运距应以挖方重心至填方重心或弃方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方重心、填方重心、弃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水平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项目 |
推土机、铲运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系数 |
1.75 |
2 |
2.5 |
5 |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六、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
坑、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度(cm) |
混凝土管道 |
金属
、化学建材管道 |
构筑物 |
基础90° |
基础>90° |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
50以内 |
40 |
40 |
30 |
40 |
60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250以内 |
60 |
50 |
40 |
250以上 |
70 |
60 |
50 |
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5cm。
七、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有关规定如实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八、本册估价表中的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企业自有机械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既有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配备情况执行相应定额。租赁机械按租赁费用计算。
九、本册估价表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十、本册估价表子目中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一、本册估价表子目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二、土石方运距超出本册估价表最大运距时,按市场价执行。
十三、槽罐车泥浆外运,按市场价执行。
十四、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