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以下简称本基期价)与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装饰工程)》配套执行。

一、本基期价的作用。

本基期价是编审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基期价的编制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2.2015年《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广西2022年至2023年建筑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

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

5.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

三、本基期价的执行。

1.本基期价的编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编码规则等必须全区统一,本基期价缺项的,可按本基期价有关规则做一次性补充,并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编码的规则。

编排格式:本参考价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编码采用9位阿拉伯数字。编码采用的形式为连续排列(如123456789),前1~2位为大类码,第3~4位为中类码,第5~6位为小类码,第7~9位为顺序码。编码结构示意图如下:

(1)大类码:长度为2位,区间为00~99。人工为00,材料为01~49,设备为50~79,配合比为80,机械为98~99。

(2)中类码:长度为2位,区间为01~99。

(3)小类编码和顺序码:在中类编码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若干小类,在小类基础上根据材料规格型号等的不同而对其进行顺序编号。

3.基期价与各市建设工程信息价的关系。

(1)建筑市场劳动力价格、材料信息价、机械租赁价格由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据当地市场信息编制并发布。

(2)机械台班单价按本基期价执行,其中:机械台班人工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调整系数调整,一类费用不得调整,燃料动力的价格按当地建设工程信息价调整。

(3)配合比按本基期价执行,配合比的消耗量不得调整,配合比中的材料单价按当地建设工程信息。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按半成品考虑,价格按当地建设工程信息价调整。预拌混凝土外加剂应包含在相应信息价中。

4.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时应按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计价;各地建设工程信息价未发布的,可自行询价确定。

四、本基期价中的“砼”与“混凝土”同义。

五、本基期价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六、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基期价的解释、补充、修改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