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制作安装工程、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四节。

二、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工程分混凝土拌制、建筑物混凝土浇捣、构筑物混凝土浇捣编制。

2.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分为混凝土拌制和混凝土浇捣两部分。

①混凝土拌制分混凝土搅拌机拌制和现场搅拌站拌制。

②混凝土浇捣分现浇混凝土浇捣、构筑物混凝土浇捣。

(2)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浇捣子目按常用预拌混凝土编制,如设计种类和强度等级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时,换算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拌制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3)毛石混凝土子目,按毛石占毛石混凝土体积的20%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4)基础:

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以施工图规定为准。如图纸未明确表示时,则按基础的扩大顶面为分界;如图纸无明确表示,而又无扩大顶面时,可按墙(柱)脚分界。

②混凝土垫层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其余垫层执行第十章楼地面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③基础与垫层以厚度划分:200mm以内的为垫层,200mm以上的为基础。

④混凝土地面、垫层、找平层、保护层、刚性防水层等,按以下规定计算:厚度120mm以上时按混凝土地面计算,60mm<>

⑤本定额桩承台按混凝土独立桩承台编制,若设计为带形桩承台时,执行带形基础相应定额子目。

(5)砌体墙下的现浇混凝土坎台(反边)执行圈梁定额子目。

(6)弧形半径≤10m的墙、单梁分别按弧形墙、弧形梁计算。

(7)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10°至30°时,按板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当坡度在30°至60°时,按板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当坡度在60°以上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8)空心楼板按空腹楼板薄壁盒安装、空心楼板薄壁管安装和空心楼板混凝土浇捣编制。空心楼板内模管(盒)的抗浮拉结执行内模抗浮钢筋网片定额子目。

(9)栏板、飘窗侧板:高度小于1200mm时,按栏板计算;高度大于1200mm时,按墙计算。

(10)板边反檐:高度超出板面600mm以内的反檐并入板内计算;高度在600mm至1200mm的按栏板计算,高度超出1200mm以上的按墙计算。

(11)现浇挑檐天沟与屋面板或楼板相连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悬挑伸出500mm以内执行挑檐天沟定额子目;伸出500mm以上并入屋面板或楼板计算。

(12)现浇的混凝土阳台、无主次梁的雨篷、空调板、飘窗板(上、下板)及类似相同的板与屋面板或楼板相连时并入屋面板或楼板计算,单独浇捣时按悬挑板计算。有主次梁结构的雨篷按有梁板计算。

(13)混凝土台阶梯带并入混凝土台阶计算;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执行混凝土楼梯相应定额子目。

(14)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个体积在0.1m3以内的本定额未列出相应定额子目的构件。

(15)混凝土线条是指凸出混凝土柱、梁、墙等单道凸出宽度≤200mm,两道及两道以上凸出宽度≤450mm的装饰构件。混凝土线条的工程量并入其依附构件计算。

(16)外形尺寸体积≤1m3的现浇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体积>1m3的现浇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现浇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定额子目。

(17)装配式后浇混凝土:

①装配式后浇混凝土用于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形成整体构件的现场浇筑混凝土。本定额分梁柱接头、叠合梁板、叠合剪力墙、连接墙柱编制。

②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墙连接的,连接墙长度小于2m时,执行后浇混凝土连接墙、柱定额子目,长度大于2m时,执行混凝土柱、墙相应定额子目。

③叠合楼板或整体楼板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带拼缝的,板带混凝土浇捣并入后浇混凝土叠合梁、板内计算。

3.构筑物混凝土浇捣。

(1)游泳池按贮水池相应定额子目套用。

(2)有地下水的混凝土标准化粪池执行相应型号无地下水的混凝土标准化粪池子目,并按表A.5-1的数据调整定额人工费及材料消耗量。

表A.5-1 有地下水混凝土标准化粪池调整表

三、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分现浇建筑物混凝土模板制作安装、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制作安装编制。

2.模板工程说明对混凝土结构构件划分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混凝土工程相应说明执行。

3.现浇建筑物混凝土模板。

(1)现浇建筑物混凝土模板分三种材料编制:胶合板模板、木模板、铝合金模板。

(2)胶合板模板配钢支撑或木支撑,木模板配木支撑。套用胶合板和木模板相应定额子目时,只有一种模板的按该定额子目执行,不得换算;实际使用支撑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3)铝合金模板定额分柱、梁、墙、板、楼梯编制,与上述构件相连且一起浇捣的其他构件按相应构件模板定额子目套用。

铝合金模板定额中的铝合金模板系统按租赁考虑,铝合金模板系统由面板系统、支撑系统、紧固系统和配件系统构成。

(4)清水混凝土采用胶合板模板施工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05,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5)基础模板:

①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外杯口大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

②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③桩承台按独立式桩承台编制,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④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满堂基础、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

⑤基础模板用砌体胎模时,砖胎膜按砖基础计算,砌块胎膜按相应墙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0.80;砌体胎膜需要抹灰时,执行第十一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内墙找平层定额子目。

(6)现浇构件梁、板、柱、墙按支模高度(地面或楼面至板底)3.6m编制。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每增加1m定额子目(不足1m按比例)计算。

(7)有梁板模板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了有梁板中弧形梁的情况,梁和板应作为整体套用。

(8)混凝土墙爬模定额子目已包括架体系统的设计、拼装、调试费用等,架体系统的场外运输、特殊设计增加费应另行计算。

(9)定额中的对拉螺栓按常规周转使用编制,当墙体为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防水墙、人防墙并使用胶合板模板时,每100m2模板接触面积增加对拉螺栓188kg,其他不变。

(10)柱面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执行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相应定额子目,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30;梁面螺栓堵眼增加费执行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相应定额子目,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35。对拉螺栓堵眼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1)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10°至30°时,按板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当坡度在30°至60°时,按板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当坡度在60°以上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1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按高大模板计算:

①支撑体系高度达到或超过8m。

②结构跨度达到或超过18m。

③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以下简称JGJ 162—2008)进行荷载组合之后的施工面荷载达到或超过15kN/m2

④按JGJ 162—2008进行荷载组合之后的施工线荷载达到或超过20kN/m。

⑤按JGJ 162—2008进行荷载组合之后的施工单点集中荷载达到或超过7kN的作业平台。

(13)本定额高大模板制作安装按胶合板模板和钢支撑分别列项。其中,钢支撑定额子目按搭拆、使用分别设置,使用时应同时计算搭拆、使用。使用定额子目中的钢管、扣件、底座、顶托按租赁编制,实际使用量超出定额消耗量按实调整,租赁费价格包含材料的使用及维护。

(14)楼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单坡直行楼梯按相应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0;三跑楼梯按相应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0;四跑楼梯按相应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80。剪刀楼梯执行单坡直行楼梯相应系数。

(15)现浇的混凝土阳台、无主次梁的雨篷、空调板、飘窗板(上、下板)及类似的板执行悬挑板模板定额子目。

(16)混凝土线条模板执行小型构件模板定额子目。

(17)混凝土台阶模板不包括梯带,梯带模板执行小型构件模板定额子目。

(18)后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消耗量中已包含了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模板的用量。

4.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现浇构筑物模板,除另有规定外,按现浇构件模板规定计算。

(2)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按100%摊销计算,贮仓按50%摊销计算,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一般水塔采用塔身滑升模板时,套用倒锥壳水塔水箱筒身液压滑升钢模相应定额子目。

(4)烟囱钢滑升模板相应定额子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四、钢筋制作安装工程。

1.钢筋制作安装工程分现浇构件钢筋制作安装,钢筋笼、钢筋网片制作安装,锚杆及土钉钢锚筋制作安装,预应力钢筋制作安装,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钢丝束),钢筋接头,砖砌体加固钢筋制作安装,铁件、植筋、化学锚栓、地脚螺栓编制。

2.钢筋制作、安装按绑扎连接和焊接连接考虑,如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得换算。电渣压力焊接、气压焊接、机械连接等钢筋接头另外计算。

3.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现场制作安装的并入相应钢筋工程量计算,成品安装的按一般铁件安装计算。

4.表A.5-2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工程可按表中所列系数调整定额人工费、机械用量。

表A.5-2 钢筋工程人工费、机械用量调整系数表

5.型钢混凝土柱(梁)中劲性骨架按成品考虑,安装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6.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7.现浇劲性混凝土、后浇混凝土的钢筋制作安装执行现浇混凝土构件钢筋相应定额子目,再计算相应钢筋制作安装增加费。

8.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9.预应力钢绞线、钢丝束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预应力钢绞线、钢丝束长度>50m时,应采用分段张拉。

10.植筋定额子目中不含植入钢筋的消耗量及其制作,植入钢筋的制作另套相应钢筋制作安装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30。钢筋植入混凝土深度按10倍钢筋直径考虑,实际植入深度超过10倍钢筋直径时,超过部分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定额按超深与定额深度的比例进行调整,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70。

五、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分柱、梁、板、墙、楼梯、阳台板及其他、套筒注浆、嵌缝及打胶、其他预制部品编制。

2.预制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除另有规定外,均按预制构件种类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3.预制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构件固定所需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支撑(含支撑用预埋铁件)种类、数量及搭设方式综合考虑。

4.柱、墙板、女儿墙等构件安装定额中,构件底部坐浆按砌筑砂浆铺筑考虑,设计采用灌浆料时,将座浆料换算成灌浆材料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每10m3构件安装增加人工费90.92元,其余不变。

5.外挂墙板、女儿墙构件安装设计要求接缝处填充保温板时,相应保温板消耗量按设计要求增加计算,其余不变。

6.墙板安装定额不分是否带有门窗洞口,均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套用相应外墙板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7.外挂墙板安装定额己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连接方式,按构件不同类型及厚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8.轻质墙板:

(1)轻质隔墙板分钢丝网架轻质隔墙板、轻质条板隔墙、轻质陶瓷隔墙板、GRC空心轻质墙板、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编制。

(2)非承重隔墙安装按单层墙板安装进行编制,如遇设计为双层墙板时,根据双层墙板各自的墙板厚度不同,分别执行相应单层墙板安装定额。若双层墙板中间设置保温、隔热或者隔声功能层的,发生时另行计算。

(3)非承重隔墙板安装定额已包括各类固定配件、补(填)缝、抗裂措施构造,以及板材遇门窗洞口所需切割改锯、孔洞加固的内容,发生时不另计算。

(4)钢丝网架轻质夹芯隔墙板安装定额中的板材,按聚苯乙烯泡沫夹芯板编制,设计不同时可换算墙板主材,其余不变。

9.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分别套用整体板或叠合板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以及除预制混凝土楼板外的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30。

10.阳台板安装不分板式或梁式,均执行同一定额。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分别按梁、板安装有关规则计算并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空调板安装定额仅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作的空调板、栏板、翻沿,并入阳台板内计算。

11.女儿墙安装按构件净高以0.6m以内和1.4m以内分别编制,1.4m以上时套用外墙板安装相应定额子目。压顶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压顶安装,依附于女儿墙制作的压顶,并入女儿墙计算。

12.套筒注浆定额不分部位、方向,按锚入套筒内的钢筋直径不同,以直径18mm以内及直径18mm以上分别编制。

13.外墙嵌缝、打胶定额中注胶缝的断面按20mm×15mm编制,若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密封胶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定额中的密封胶按硅酮耐候胶考虑,遇设计采用的种类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单价进行换算。

六、其他预制部品。

1.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子目按照构件断面外包周长划分子目。如设计烟道、通风道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烟道、通风道规格及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子目未包含进气口、支管、接口件的材料及安装人工费。

2.成品风帽安装按材质不同划分为混凝土及钢制两类子目。

3.预制成品护栏安装定额按护栏高度1.4m以内编制,护栏高度超过1.4m时,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

1.现浇混凝土拌制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浇捣相应定额子目的混凝土定额分析量计算,如发生相应的运输、泵送等损耗时均应增加相应损耗量。

2.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钢构件所占体积,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钢构件所占体积按7.85t/m3计算。

3.基础:

(1)混凝土垫层及各类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嵌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2)地下室底板中的桩承台、电梯井坑、明沟等与底板一起浇捣时,其工程量应并入地下室底板工程量套相应定额子目。

(3)箱式基础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及板的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子目。边缘实体积部分按底板计算。

(4)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子目。

4.柱: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梁: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

(1)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伸入砌体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伸入混凝土墙内的梁部分体积并入墙计算。

(3)悬臂梁、挑梁嵌入砌体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

(4)圈梁通过门窗洞口时,门窗洞口宽加500mm的长度作过梁计算,其余作圈梁计算。

(5)板、梁面上混凝土坎台(反边)与板、梁一起浇捣时,并入相应构件工程量计算,二次浇捣时按圈梁计算。

6.墙:墙按设计图示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乘以墙高及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面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1)墙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2)混凝土墙与钢筋混凝土矩形柱、T形柱、L形柱按照以下规则划分:以矩形柱、T形柱、L形柱长边h与短边b之比r(r=h/b)为基准进行划分,当r≤4时按柱计算;当r>4时按墙计算,如下图。

7.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是指无柱、无梁,四周直接搁置在墙(或圈梁、过梁)上的板,按板实体体积计算。

(4)不同形式的楼板相连时,以墙中心线或梁边为分界,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相应定额子目。

(5)板伸入砌体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板与混凝土墙、柱相接部分,按墙或柱计算。

(6)钢楼承板上浇筑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压型钢板所占体积。

8.空心楼板:

(1)空腹楼板薄壁盒安装按安装后薄壁盒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空心楼板薄壁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内模长度以米计算。

(3)空心楼板混凝土浇捣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内模所占体积。

9.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伸入砌体墙内的体积并入楼梯混凝土工程量内计算。楼梯基础、用以支撑楼梯的柱、墙及楼梯与地面相连的踏步,应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如下图。

10.混凝土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1.其他构件:

(1)栏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

(2)现浇挑檐天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分别按过梁或圈梁计算。

(4)扶手和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小型构件按设计图示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屋顶水池中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柱、圈梁等)应并入屋顶水池工程量中计算,屋顶水池脚(墩)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按相应的构件规定计算。

(7)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8)混凝土明沟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混凝土明沟与散水的分界:明沟净空加两边壁厚的部分为明沟,以外部分为散水。

12.现浇混凝土后浇带:地下室底板、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

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3.劲性混凝土、钢柱内混凝土、钢管顶升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4.混凝土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15.混凝土地面切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刻纹机刻混凝土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6.构筑物混凝土除另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后的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贮水(油)池的池底、池壁、池盖分别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有壁基梁的,应以壁基梁底为界,以上为池壁,以下为池底;无壁基梁的,锥形坡底应算至其上口,池壁下部的八字靴脚应并入池底体积内。无梁池盖的柱高应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柱帽和柱座应并在柱体积内。肋形池盖应包括主、次梁体积;球形池盖应以池壁顶面为界,边侧梁应并入球形池盖体积内。

(2)贮仓立壁和贮仓漏斗,应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应并入漏斗体积内。

(3)水塔:筒式塔身应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界;柱式(框架式)塔身应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顶为界,与基础板连接的梁应并入基础体积内。塔身与水箱应以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表面为界,以上为水箱,以下为塔身。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应并入塔身体积内;柱式塔身应不分柱、梁合并计算。依附于水箱壁的柱、梁,应并入水箱壁体积内。

(4)倒锥壳水塔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5)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与筒身以室外地面为界,地面以下为基础,地面以上为筒身。

(6)构筑物基础套用建筑物基础相应定额子目。

(7)混凝土标准化粪池按座计算,非标准化粪池及检查井分别按相应定额子目以立方米计算。

二、模板工程

1.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应区分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柱、墙、梁、板、栏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应扣除重叠部分的模板面积。

2.柱模板。

(1)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2)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处计算模板宽度。

(3)柱牛腿模板工程量并入柱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3.梁模板。

(1)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弧形半径≤10m的混凝土梁(墙)模板按弧形混凝土梁(墙)模板计算。

4.墙、板模板。

(1)墙高应自墙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2)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按墙面、柱面、梁面模板工程量计算。

(3)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应扣除,洞侧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4)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5)爬模工程量按照爬升设备模板系统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板或拱形结构的支模高度按板底平均高度计算。

(7)阶梯教室、场馆看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高大模板钢支撑。

(1)模板钢支撑搭拆工程量。

有梁板高大模板钢支撑搭拆工程量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支模高度(楼地面至板底高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梁柱所占的体积。

梁高大模板钢支撑搭拆工程量按经评审的施工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支模高度(楼地面至板底高度)以体积计算,如无经评审的施工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投影面积则按梁宽加600mm乘以梁长度计算。

(2)高大模板钢支撑使用工程量按高大模板钢支撑搭拆工程量乘以有效使用天数计算。有效使用天数:预算按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90天(参考时间)计算;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

6.后浇带模板增加费工程量按后浇部分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7.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

8.栏板模板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9.现浇挑檐天沟、悬挑板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10.混凝土压顶、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11.屋顶水池,分别按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12.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模板面积不另计算。

13.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现浇混凝土明沟按延长米计算。

14.装配式构件后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后浇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的模板面积不增加计算。不扣除后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应扣除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15.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构筑物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建筑物模板有关规定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柱、梁、墙、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子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贮仓、筒仓、水塔塔身、烟囱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倒锥壳水塔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应力等构件和不同种类及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施工规范规定的中心线长度乘以单位质量以吨计算。钢筋搭接长度及搭接(接头)数量按设计(包括规范)规定计算,设计(包括规范)未标明搭接(接头)位置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1)直径10mm以内的钢筋按通长计算,钢筋搭接长度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2)直径10mm以上的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其搭接长度计入钢筋制作安装工程量。

2.钢筋接头:设计(或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电渣压力焊接、气压焊接、机械连接时,应按接头个数分别列项计算。

3.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按设计(或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按板中小规格主筋计算,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个,长度按底板厚乘以2再加1m计算;板每平方米3个,长度按板厚度乘以2再加0.3m计算。双层钢筋的撑脚布置数量均按板(不包括柱、梁)的净面积计算。

4.楼地面、屋面、墙面及护坡钢筋网片制作安装,按钢筋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内模抗浮钢筋网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分别列项计算。

6.钢花管制安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倒刺工程量不另计算。

7.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

8.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绞线、丝束)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按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9.预应力钢绞线、钢丝束锚具安装按单端以套数计算。

10.砌体内的加固钢筋(含砌块墙体砌块中空安放纵向垂直钢筋、墙与柱的拉结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

11.铁件、植筋、化学锚栓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质量,不规则钢板按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

(2)用于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等,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套相应铁件定额子目。

(3)植筋工程量分不同的直径以根计算。

(4)植化学锚栓分不同直径以套计算。

(5)地脚螺栓按设计图示以吨计算。

四、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的体积并入相应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2.轻质隔墙板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3.套筒注浆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4.外墙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的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五、其他预制部品安装

1.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工程量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成品风帽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预制成品护栏安装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