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石)方回填、土(石)方运输、其他工程五节。

二、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划分依工程勘察资料与以下表格对应后确定:

1.土壤分类详见“表A.1-10 土壤分类表”。

2.岩石分类详见“表A.1-11 岩石分类表”。

三、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厚度在±300m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如±300mm以内全部是挖方或填方,执行相应挖填及运土子目;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另行计算,执行相应挖填土方定额子目。

四、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土方工程。

1.干土、湿土的划分。

(1)按地下水位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作为地下常水位。

(2)按含水率划分:土的含水率≥25%时为湿土。

2.土方定额子目除淤泥、流砂以外,均按干土编制,挖运湿土时按以下系数调整:

(1)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8;

(2)机械挖、运湿土时,25%≤含水率≤40%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40%时,另行计算。

3.本定额未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降水,发生时应执行第二十章相应定额子目。

4.人工挖一般土方深度以1.5m为准,超过1.5m者,需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时,应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表A.1-1所列系数(不扣除1.5m以内的深度和工程量)。

表A.1-1 系数表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6.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人工挖桩间土方(包括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5,机械挖桩间土方按相应子目的机械乘以系数1.10。

7.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表A.1-2的规定确定机械和人工挖土比例。

表A.1-2 系数表

注: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0,如需用机械装运时,按机械装(挖)运一、二类土定额计算。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9.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挖土方,执行挖四类土相应子目。

10.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的推土机、挖掘机台班消耗量乘以表A.1-3中的系数。

表A.1-3 系数表

六、石方工程。

1.机械挖(运)极软岩,套机械挖(运)三类土子目计算,定额中的推土机、挖掘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2、汽车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38。

2.摊座是指爆破后的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设计图纸有要求时才可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塑料薄膜、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4.机械打眼爆破、石方控制爆破定额按乳化炸药和电子数码雷管编制,乳化炸药和电子数码雷管实际使用量与定额消耗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土(石)方回填工程。

1.定额中所有填土(包括松填、夯填、碾压)均按就近5m取土考虑,超过5m按以下办法计算:

(1)就地取余土或堆积土回填,除执行填方定额外,另按土方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2)外购土应按实计算土方费用。

2.回填料打夯、碾压定额均按压实后体积编制。

八、土(石)方运输工程。

1.推土机推土、推石碴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A.1-4所列系数计算。

表A.1-4 系数表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子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推土机推土土层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

4.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5.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淤泥经晾晒或加入干土方式处理,执行机械挖一般土方(一、二类土)定额子目,定额子目中的挖掘机乘以系数1.15,运输执行自卸汽车运土方子目。

7.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按运距分段套用定额子目。

(1)运距1km以内,执行1km以内相应定额子目。

(2)运距1km以上20km以内,第1km的运输执行1km以内相应定额子目;运距1km以上部分的公里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执行“每增加1km运距”定额子目。

(3)运距20km以上,20km以内部分按本条款“(2)”执行,20km以上部分的公里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执行“每增加1km运距”定额子目,定额乘以系数0.80。

8.自卸汽车运土(石)方使用洒水车时,相应定额子目每100m3土方增加洒水车(罐容量4000L)0.06台班、水1.2m3

9.土(石)方运输定额的自卸汽车按加盖环保汽车编制,实际不同时不予调整。

九、渣土消纳费应按各市(县)相关规定或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实际不发生不得计算,定额子目中带括号的渣土消纳按未计价材料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工程勘察资料;

2.地下水位标高及降(排)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始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一般规则。

1.土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表A.1-5换算。

表A.1-5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2.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石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石方体积按表A.1-6换算。

表A.1-6 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3.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表面标高至开挖前地坪标高确定。

三、土(石)方开挖工程。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按竖向布置进行挖土或回填土时,不得计算平整场地费用。

2.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计算。

3.基础土方开挖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可按表A.1-7放坡系数计算。

表A.1-7 放坡系数表

注:①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②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垫层需留工作面时,放坡自垫层下表面开始计算。

4.计算土方工程量应扣除单根横截面面积0.5m2以上的桩(或空桩孔)所占的体积。

5.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实际施工不留工作面者,不得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8的规定计算。

表A.1-8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6.挖沟槽土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包括工作面宽度和土方放坡宽度)以体积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地槽槽底净长度计算。

7.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A.1-9规定的宽度计算。

表A.1-9 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注:①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②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基础外缘,无管座的按管道外径。

8.基础土方开挖后二次开挖沟槽、基坑,其深度应以二次开挖前地坪标高至槽、坑底标高计算。

9.盖挖(逆作法)挖土(石)方工程量按建筑物地下围护结构内围尺寸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挖土深度为设计顶板底至底板或垫层底的高度,扣除开挖范围内构件所占体积。

10.内支撑下挖土(石)方工程量按挖土区域水平投影面积(包含支撑梁所占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挖土深度为最上一道支撑梁的下表面至基坑底面的高度。

11.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岩石类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人工打眼爆破和机械打眼爆破其沟槽、基坑深度、每侧宽度超挖量为:软岩200m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各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石方超挖量与工作面宽度不得重复计算。

四、土(石)方回填工程。

原土打夯、原土碾压定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松填、夯填、碾压定额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2.室内回填:按主墙(厚度在120mm以上的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间隔墙。

3.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开挖范围内埋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含垫层)、管道体积计算。

五、余土或取土工程量。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回填土总体积按天然密实体积考虑;如回填土为压实体积,应按表A.1-5换算成天然密实体积。

六、土(石)方运输工程。

1.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不同的运输方法和距离分别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实际运输疏松的土(石)方时,应按表A.1-5、表A.1-6的规定换算成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土(石)方运距。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七、基础钎插按钎插孔数计算。

表A.1-10 土壤分类表

注:本表土壤名称及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定义。

表A.1-11 岩石分类表

注:本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