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油漆、木扶手及线条油漆、其他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腻子及其他、裱糊八节。

二、木材面、金属面、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中注明的涂(喷)刷遍数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涂(喷)刷油漆、涂料需强制通风时,每100m2增加轴流通风机(功率7.5kW)1.0台班。

三、附着安装在同材质装饰面上的木线条油漆、涂料,与装饰面同色者,并入装饰面计算;与装饰面分色者,执行本章线条相应定额子目单独计算。

四、线条、零星抹灰面的油漆、涂料,与整体墙面同色者,并入墙面计算;与整体墙面分色者,执行墙面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五、独立柱梁抹灰面的油漆、涂料执行墙面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六、纸面石膏板等装饰板材面刮腻子喷刷油漆、涂料,执行抹灰面刮腻子喷刷油漆、涂料相应定额子目。

七、附墙柱抹灰面喷刷油漆、涂料、裱糊,执行墙面相应定额子目;独立柱抹灰面喷刷油漆、涂料、裱糊,执行墙面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八、油漆。

1.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在定额子目中综合考虑,颜色不同时,人工、材料不调整。

2.定额子目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但美术图案需另外计算。

3.木材面硝基清漆相应定额子目中每增加刷理漆片一遍相应定额子目和每增加硝基清漆一遍相应定额子目仅适用于三遍以内。

4.木材面聚酯清漆、聚酯色漆相应定额子目,当设计与定额的底漆遍数不同时,可执行每增加聚酯清漆(聚酯色漆)一遍相应定额子目进行调整,其中聚酯清漆(聚酯色漆)调整为聚酯底漆,用量不变。

5.木材面刷底油一遍、清油一遍可按相应底油一遍、熟桐油一遍定额子目执行,其中熟桐油调整为清油,用量不变。

6.金属面油漆相应定额子目均考虑了构件的节点焊接或切割需要的手工除锈。构件整体手工除锈时套手工除锈相应定额子目,不扣除节点焊接或切割需要的手工除锈相应费用。

7.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8.抹灰面油漆定额子目不包括嵌缝,设计要求做嵌缝时,执行第十一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九、涂料。

1.木龙骨、木基层板刷防蛀虫剂,按防腐油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其中防腐油调整为防蛀虫剂,用量不变。

2.金属面防火涂料相应定额子目中超薄型防火涂料涂层厚度不大于3mm,薄型防火涂料涂层厚度不大于7mm,厚型防火涂料涂层厚度不大于45m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执行单层木门油漆定额子目的构件,工程量计算见表A.14-1。

表A.14-1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二、木扶手及线条油漆工程。

1.执行木扶手油漆定额子目的构件,工程量计算见表A.14-2。

表A.14-2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2.木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三、其他木材面油漆工程。

1.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定额子目的构件,工程量计算见表A.14-3。

表A.14-3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2.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木龙骨刷防火、防腐涂料按设计图示饰面面层面积计算。

4.基层板刷防火、防腐涂料按实际涂刷面积计算。

5.油漆面抛光打蜡、封油刮腻子按相应刷油部位油漆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四、金属面油漆工程。

1.执行金属面除锈、油漆、涂料相应定额子目的构件,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预算时可参考表A.14-4将质量(t)折算为面积(m2),结算按实际调整。

表A.14-4 质量(t)折算成面积(m2)参考表

附注:本折算表不适用于箱形构件、单个(榀、根)重量7t以上的金属构件。

2.执行金属面涂刷磷化底漆定额子目的构件,工程量计算见表A.14-5。

表A.14-5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五、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腻子及其他工程。

1.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腻子及其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另做说明除外。

2.踢脚线刷耐磨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槽型底板、混凝土折瓦板、有梁板底、密肋梁板底、井字梁板底喷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混凝土花格窗刷(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窗洞口面积计算。

5.混凝土栏杆、花饰刷(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6.天棚、墙、柱面基层板缝处理贴缝网带按相应天棚、墙、柱面基层板面积计算。

六、裱糊工程。

墙面、天棚面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以及单个0.3m2以内孔洞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