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其他装饰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柜类、货架,压条、装饰线,栏杆、栏板、扶手、弯头,浴厕配件,旗杆,招牌、灯箱,美术字,石材、瓷砖加工,建筑外遮阳九节。

二、本定额中的材料品种、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三、本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其他油漆、防火涂料执行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四、柜类、货架。

1.柜、台、架项目包括五金配件(设计有特殊要求者除外),未考虑压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

2.木质柜、台、架相应定额子目中板材按胶合板考虑,如设计为其他板材时,主材可以换算。

五、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分木装饰线、金属装饰线、石材装饰线、其他装饰线编制。

2.压条、装饰线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3.装饰线条(顶角装饰线除外)按直线形在墙面安装考虑。墙、柱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天棚面安装直线形和圆弧形装饰线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1)墙、柱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0,材料乘以系数1.10。

(2)天棚面安装直线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5。

(3)天棚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0,材料乘以系数1.10。

六、栏杆、栏板、扶手、弯头。

1.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2.栏杆、栏板子目不包括扶手及弯头制作安装,扶手及弯头分别立项计算。

3.未列弧形、螺旋形子目的栏杆、扶手子目,如用于弧形、螺旋形栏杆、扶手,按直形栏杆、扶手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0,其余不变。

4.栏杆、栏板、扶手、弯头子目的材料规格、用量,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材料及人工、机械不变。

5.铸铁围墙栏杆不包括栏杆的面漆及压脚混凝土梁捣制,栏杆面漆及压脚混凝土梁按设计另立项目计算。

6.石栏板、扶手和弯头定额子目按大理石编制,石材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七、石材洗漱台定额子目不包括石材磨边、倒角及开面盆洞口,如发生时另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八、旗杆项目按常用做法考虑,未包括旗杆基础、旗杆台座及其饰面。

九、招牌、灯箱。

1.招牌、灯箱定额子目,当设计与定额考虑的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2.招牌、灯箱基层与骨架的连接固定,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不做调整。

3.招牌、灯箱定额子目不包括广告牌喷绘、灯饰、灯光、店徽、其他艺术装饰及配套机械。

十、美术字。

1.美术字分木质字、金属字、石材字、聚氯乙烯字、亚克力字编制。

2.美术字定额子目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3.美术字按最大外接矩形面积区分规格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一、石材、瓷砖加工相应定额子目按现场零星加工考虑。

十二、建筑外遮阳。

1.建筑外遮阳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电动式建筑外遮阳中已包括电机驱动装置和电机组控装置的安装费用,电机驱动装置和电机组控装置的材料费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柜类、货架。

柜台、货架工程量按各相应定额子目计量单位计算。其中以“m2”为计量单位的相应定额子目,其工程量均按正立面的高度(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度计算。

二、压条、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三、栏杆、栏板、扶手、弯头。

1.栏杆、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2.弯头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铸铁栏杆按设计图示安装铸铁栏杆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四、浴厕配件。

1.石材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其中,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2.石材台面面盆开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盥洗室台镜(带框)、盥洗室木镜箱按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4.盥洗室塑料镜箱、毛巾杆、毛巾环、浴帘杆、浴缸拉手、肥皂盒、卫生纸盒、晒衣架、晾衣绳等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招牌、灯箱。

1.木骨架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正立面面积计算。

2.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3.基层板、面层板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七、美术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八、石材、瓷砖加工。

1.石材磨边按设计图示打磨长度计算。

2.石材、瓷砖倒角按块料设计倒角长度计算。

3.石材开槽按块料成型开槽长度计算。

4.石材、瓷砖开孔按成型孔洞数量计算。

九、建筑外遮阳。

1.卷帘遮阳、织物遮阳按设计图示卷帘宽度乘以卷帘高度(包括卷帘盒高度)以面积计算。

2.百叶帘遮阳按设计图示叶片帘宽度乘以叶片帘高度(包括帘片盒高度)以面积计算。

3.翼片遮阳、格栅遮阳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