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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施工排水、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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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成井,排水、降水两节。 二、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消耗量乘以系数0.70。 三、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四、直流深井降水成孔直径不同时,只调整相应的砂含量,其余不变;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 五、排水井分集水井和大口井两种。集水井项目按基坑内设置考虑,井深在4m以内,执行相应定额子目;井深超过4m,按比例调整。大口井按井管直径分两种规格,抽水结束时回填大口井的人工和材料未包括在用量内,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计算规则 一、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直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二、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h)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三、集水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大口井按累计井深以长度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