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开挖与出渣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平洞开挖,斜井开挖,竖井开挖,洞内地沟钻爆开挖,平洞出渣,斜井出渣,竖井出渣,共7节。

二、坡度在5°以内的为平洞开挖,垂直90°的为竖井开挖,其余为斜井开挖。

三、开挖定额均按光面爆破编制,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开挖定额应乘以系数0.94

四、本章定额已综合考虑平洞开挖的不同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方式,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方式。

五、出渣定额中,区分土方和石方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土壤类别及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类别不同时不予调整。

六、平洞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斗车运输”的定额,已综合考虑坡度在2.5%以内的重车上坡工效降低因素。

七、斜井出渣定额已综合考虑出渣方向,无论实际向上或向下出渣均按本定额执行。从斜井底通过平洞出渣的,其平洞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洞出渣定额。

八、斜井与竖井出渣定额,均包括洞口外50m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洞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洞出渣、轻轨斗车运输,每增加50m运距的定额;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相应的运输定额。

九、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编制,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排水费、降水措施费.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开挖、出渣工程量。

隧道开挖、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设计有开挖预留变形量,预留变形量大于允许超挖量时,按预留变形量计算;预留变形量小于允许超挖量时,按允许超挖量计算;预留变形量和允许超挖量不得重复计算。

二、隧道出渣运距。

(一)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以“m”计算,若平洞的轴线为曲线时,洞内段的运距按相应的轴线长度以“m”计算。

(二)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以“m”计算。

(三)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以“m”计算。